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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开发服务中心总经理、副经理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20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产业开发服务中心(银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和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产业开发服务中心(银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产业开发服务中心(银源公司)总经理对本部门职工及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是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把关人,副总经理协助经理对自身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3.2 正、副总经理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生产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可循,一丝不苟,决不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3 加强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使每个岗位的职工都熟悉本岗位有关的规章制度,防止违章违纪事件发生。
3.4 建立健全安全网,强化现场工作实行跟踪管理,本部门一切工作着眼于现场,着眼于部门、班组,做到超前预防,控制现场,杜绝事故。
3.5 切实抓好相关部门“两票三制”,加大考核力度,杜绝无票作业,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6 坚决支持案件监察人员的工作,使他们有职有权,为搞好安全生产创造条件,对安全生产中有贡献的个人和班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和安全监察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4.3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和安全监察部每半年组织全面检查
一次。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产业开发服务中心、安全监察全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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