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发现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证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特制定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检查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
第三条:名词解释
安全检查:安全、消防、设备、现场、质量、制度、培训等相关检查。
第二章 管理制度
第四条 职责与分工
一、成立专业分工检查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员
专业负责人及组员分工如下:
1) 汽机专业:
组长:专业主管 组员:安全生产部经理 专业操作师
2) 锅炉专业:
组长:专业主管 组员:维修部经理助理 专业操作师
3)、化水专业:
组长: 专业主管 组员:专业操作师 机修班长
4)、电气专业:
组长:专业主管 组员:专业操作师 电仪班长
5)、输煤、两修专业及施工队:
组长:技术部经理 组员:安全员 其他人员
6)、脱硫专业:
组长:专业主管 组员: 工艺管理员 输煤班长
7) 、值班室、办公室、宿舍:
组长:技术部综合员 组员:安全生产部综合员
二、检查要求:
1、检查小组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运行。
安全检查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
(二)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危险源控制状态,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三)作业场所达到职业病防治要求情况;
(四)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危险因素情况,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从业人员佩带和使用情况;
(六)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情况,以及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情况;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八)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2、检查小组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制定安全检查表,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3、严格落实对违章的检查、监督和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违章行为必须按制度落实惩处,绝不姑息。
4、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整改计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5、 检查小组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配备必要的监控、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6、检查小组相关成员每月3日、19日按时参加公司安全检查工作,无特殊原因不准请假、迟到,请假需向总经理请假。
7、每次检查完成后,下班前一小时需在会议室集合,汇报检查情况。
8、每次检查完成后第二天上午12:00前,每个小组组长需将检查情况汇总完成后将电子版(模板见附件1)发至安全员处,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书面版存档。
9、每次检查时,每个小组需对上次检查结果进行复查,同时需在总结汇报时通报检查结果。
10、安全员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及汇总每次检查结果并公示,同时负责抽查整改结果。
11、每个小组根据专业分工固定检查区域,同时对所检查内容及复查结果负责,形成闭环控制,保证检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