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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0日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安危、人民幸福的大事,为强化各岗位人员思想意识,提高队伍素质,维护公司信誉和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特定本制度,望各施工单位自觉遵守执行。
一、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工种(专业)的操作规程、技术规范。
2、 实行统一领导、逐级负责制,严明劳动纪律和明确工作职责,各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服从各工种、各专业负责人的领导,各工种、各专业的负责人服从工地项目负责人的领导,工地负责人服从分公司领导。各岗位员工对本班次工作面内的工作负责,各专业、各工种的各级负责人对本施工范围的生产过程负全面责任,工地项目负责人对本工地的施工过程负全面责任。
3、 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技术交底和“三检”制度,实行层层责任制,谁出问题谁负责责任,并且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人。
4、 施工过程中,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技术规定的现象:
A、 泥工:项目部分项验收,及适时抽验如有未按技术规定施工的现象罚款一次,一处罚款500-2000元不等。
B、 其他:参照有关规程、规范中的要求执行,施工工艺参图纸。
C、 外墙挂网、喷浆等系列施工工艺参项目部所发指令。
5、 施工过程中因技术原因在工程结构或实物上造成质量缺陷的现象: 
A、 泥工:造成内外墙空鼓、脱落、混凝土落震等。
B、 其它:参照各有关规程、规范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要求进行考评。
C、 按每处计算,甲方处以乙方每不低于2000元罚款,造成返工或质量事故的,乙方应负责因返工引起的一切经济费用和法律责任。
6、 对于技术过硬,工程质量一贯保持优良的先进施工队伍或个人将实行优质优价,对在施工过程中能按规范及合同的各条款要求圆满完成任务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项目部奖励执行标准,由甲方直接奖至班组或个人。
二、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三级教育”制度,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法规等各种规范。
2、 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外出超过半天(包括半天)必须向项目组书面请假并获批准,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并负责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正确使用劳保用品,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4、 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脚、赤膊上岗,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5、 严禁酒后上岗,不准攀越外架,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6、 严禁随意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7、 严禁非专业、非专职人员随意开启机械、电气设备,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8、 高处作业,不准在架上嬉闹和向架外打砖或抛物,违者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9、 上岗时应先检查本范围内(机、电、架等)的各种安全措施是否可靠良好,有问题及时处理或书面上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10、 实行层层责任制,要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人,各工种、各专业负责人应对本工种、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对遵守上述各条款并坚守岗位、无发生安全事故的先进个人给予表扬,先进班组甲方将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该承包项目总完成工程量工资的1%计取)。对于违章作业且屡劝不改者,公司指令该工种负责人对其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退场。
三、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 文明管理“工完场清”是各工种、各专业、各岗位的基本职责,谁放的建筑废料谁负责清理运走,违者甲方另派其他单位协助,并按实付工资扣该班组的工程款。
2、 各工种、各专业每天下班前必须将各自工作面内的机具整理好,材料(如钢筋、木料等)
要分类堆放整齐,钢筋、木料、铁丝、钉要及时回收当班使用,锯屑、垃圾、场地要清扫,并及时将垃圾运出场外指定地点堆放,违者甲方另派其他施工单位清理,并按实付工资的3~5倍,扣罚该班组。
3、 使用机械或电气设备前每天要做好检查,使用后要清理、保养、润滑并按规定及时拉闸断电。如搅拌机、卷扬机、灰浆机等各种机械设备器材使用后要及时清理粘结在机身的灰浆和机械操作场地的杂物,违者罚款1000元,并负责由甲方另行聘请其他单位协助完成的工资款项。
4、 爱护公共生活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如有损坏或盗窃公司器材者罚款1000元,并追究一切责任。
5、 加强科学管理,按规定合理使用材料,不浪费、不滥用,违者罚款1000元和承担材料损失的经济责任。
6、 做好宿舍、食堂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不留宿外来人员,
7、 不私接电源,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其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8、 不准打架、斗殴、赌博、酗酒、聚众闹事,违者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公安执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9、 搞好个人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及抛弃垃圾杂物,违者罚款100~500元,屡次劝告不改者,给予警告或清退出场。
10、 以上1~9条对于文明施工的先进个人和班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故意闹事或盗窃、破坏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将参照本管理制度按年度对各班组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三方面的“三优班组”和“三劣班组”评比,被评为“三优班组”的,公司将按其结算工资总额的5%~10%予以奖励;被评为“三劣班组”的,公司将按其结算工资总额的5%~10%处罚,并予以清退(以上奖励或处罚款额均由甲方在与乙方进行工程结算时兑现或扣除
2、 本制度随同《协议书》一起实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制度未提及的事项,按各级政府颁布的有关文件及本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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