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17日

以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备案
1、开挖深度4 米以上的深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2、梁跨度9 米以上,或者梁的截面积0.3 平方米以上,或者板厚0.15 米以上,或者支撑高度6 米以上的模板支撑施工方案;
3、打桩、起重吊装和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4、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方案;
5、高度24 米以上的脚手架搭设方案;
6、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及接料平台搭设方案;
7、建筑面积超过1 万平方米的施工用电方案,以及工地所用机械设备;
8、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方面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的外电防护方案;
9、建筑面积3 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房屋拆除工程,5 层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10、高架路和桥梁工程,投资额超过500 万元的其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全施工方案;
11、其他有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

下一篇: 工作会议制度
上一篇: 督促整改制度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