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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培训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2月07日

1.总则:
1.1 为增强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工地实施旁站、巡视等监理活动中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现场(工地)危险源的辩识和预控预防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特制定本《监理安全培训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线路工程监理项目部及所属各级参加施工监理的所有人员。
2.职责与分工
2.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项目部在进驻工地前的岗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日常安全学习活动,并对安全培训时间的保证负责。
2.2 安全监理工程师除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作好组织工作外,负责安全培训学习的相关资料的准备,负责组织辅导安全培训学习的内容,并负责组织对接受安全培训学习人员的安全考试和判卷工作,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组织重新学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2.3 所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监理人员都应端正学习态度,认真接受安全学习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思想意识,积极参加考试,认真答卷。
3.安全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
3.1 对新进入职工岗前的安全培训内容。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1.3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1.4 本工地施工特点及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3.1.5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3.1.6 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
3.2 日常安全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
3.2.1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及进度要求,组织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技术要求。
3.2.2 根据工序、工作区域的工程特点查找危险源及预防预控措施。
3.2.3 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及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标准。
3.2.4其他相关的安全学习内容,如: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文件,事故通报及典型事故案例等。
4.安全培训相关要求。
4.1 监理项目部应保留监理人员接受安全培训教育考试记录。
4.2 监理人员都应自觉安排安全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并注重实效。学习时应自觉做好记录,学习的内容应针对现场实际需要,从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为出发点,有针对性的选学规定和规程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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