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杜绝马路杀手不能只靠培训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03日

自交通部发布了新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及其配套培训教材,在培训学时,教学内容以及训练手段等多个方面都对驾驶员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也更加切合培训实际,有利于提升驾驶员的“素质教育”。

  从规范和丰富培训教学入手,确保驾驶员驾驶素质,当然是很重要,也非常值得肯定。不过,回顾一下目前驾驶员培训市场的现状,尤其是其中广泛存在的诸如黑驾校猖獗、考试流于形式等种种问题,笔者以为,要真正保证驾驶员素质,仅靠出台一个培训教学新大纲,又并不是事情的全部。

  用“黑驾校”三字在网上搜索,相关网页竟有近两千个。这些每每以“场地简陋”、“培训人员素质低下”而又“收费不菲”为特点的所谓驾驶学校,为何总能在各地不断泛滥、屡禁不止?——即使按照旧的驾驶员培训要求,他们何曾又是合格的?显然,相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管工作不到位,培训规范没有真正落实,都应为此负责。

  更进一步看,学车的人又不是傻子,何以对价高质次、培训水准拙劣的黑驾校不仅不排斥,反而忍气吞声乃至趋之若骛?——宁夏吴忠市某黑驾校,毫无培训资质,但就因为打着市交警支队的旗号,培训学员百分之百都能拿到驾照,因此门庭若市(《宁夏日报》2004.08.10)。不难看出,黑驾校之所以 “兴旺发达”,要害并不在培训本身,而出在考试环节。因此,如果我们不能把确保驾驶员质量的关口延伸到考核、发证这个真正要害处,对培训教学再怎么规范,意义也很有限。道理很简单,就象学生升学一样,如果考试可以通过不正当手段轻易“搞定”,那么平时认真学习的动力便很难保证,同样,“考证”本身的严肃规范性如果失守,谁还会把严格培训太当一回事?

  显然,正是仰仗了在考证过程中或明或暗的腐败交易,黑驾校才有了生生不息的滋生土壤。现实中,“文盲也能过交规”、“只要开动车就能过”的考证怪现状,在一些地方屡见不鲜。更有甚者,根本不经过考试就直接发证,原吉林省吉林市交警支队长赵恩才等人就是这么干的,数万驾驶证贩卖到社会上,仅在吉林就导致交通事故124起,死亡11人。

  可见,相对于培训,在考核上的严格规范,对保证驾驶员“教育素质”更加重要,正如前述,考证的状况对培训也有一个“指挥棒”效应——考核真实了才能催生培训的真实。而且,和驾驶培训一般由社会机构操作相比,驾驶考试都是由政府部门直接组织的,无疑,政府和社会培训机构的根本不同,既体现在管理的权力上,更体现在服务的责任上——对驾驶员素质的责任,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行政责任。因此,只有落实了这样的行政责任,使政府的行政素质得到提高,驾驶员素质的保障,才是真正可以期待的。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