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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安全监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的几点思考

作者:王成江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1月17日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安监人员代表国家和政府行使着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神圣使命,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和经济建设的大局,所以不断地提高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要求和安全生产的工作实际,通过借鉴学习他人的经验结合个人的工作实践,就新常态下安监人员如何提高安全监管工作质量谈几点自己的体会。
一、要以专家的标准钻研业务
  安监人员要成为本行业的行家里手,要向业务要精度。要想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总方针,就要把预防为主深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专家查隐患”经常化、制度化便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而“专家查隐患”,并不单纯是指每次隐患排查都要组织大批专门的专家,进行拉网式的排查,而是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和监管部门在人才培养上的一个要求。也就是说,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和监管部门都要有相关行业的专家型人才。安监人员必须坚持以专家的标准钻研业务,成为本行业的行家里手,才能真正担当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在具体实践中,有的同志只满足于一知半解,满足于不说外行话、不办外行事就行,这只是对工作的一种应付,一旦被人摸清了底细,就会露出“南郭先生”的本来面目,使查找隐患流于形式,让自己的无知酿成更大的隐患。在工作实践中发现,个别企业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不是一无所知,而是心中有数,只是他们多是抱有侥幸心理,为了减少投资而过一天算一天,对存在的问题,只要监管部门不指出、不发生事故他们是能拖就拖。这种情况,是对安监人员业务素质最好的检验,也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个严峻问题。
二、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
安监人要热爱本职工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监管工作。要坚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提高履职能力。经常深入基层,为企业做好安全工作服务。严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和学校、大型商场、敬老院、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隐患排查,对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对企业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让安全生产违法者付出高昂的安全成本,使其对安全生产工作不敢懈怠,不敢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监人要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不忘初心,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勇于担当,树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信念,面对困难,要迎难而上,敢抓敢管,真正把使命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措施,始终坚守安全生产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自觉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贯穿于整个安全监管工作的始终。
  三、要心怀戒惧爱岗敬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总书记为安全生产划定红线,安全生产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就是底线,作为一名安监人应该人人心中有红线,才能事事守住底线,并坚决不碰高压线。就安全生产而言,“责任”二字重千钧。作为安监工作者,具有戒惧和敬畏之心就体现在履行责任的自觉,对生命安全的敬畏。实践证明,“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事故是可防可控的。能不能发现隐患,敢不敢叫停违章,守不守得住红线,都关系到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抓安全生产,就是让所有人敬畏生命、敬畏法律,心怀戒惧之心,认清红线就是底线,就是高压线,就是生命线,任何人只要踩了红线,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有“责任”更要靠能力。安全生产,点多、面广、链长,对专业要求高,隔行如隔山。所以抓安全生产,必须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方能有能力、有勇气、有担当,我们要做到学法知法用法,抓好安全生产,才能守住安全红线。
  面对脆弱的生命,如何免受伤害,我们不能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用心爱护。作为一名安监人要尽非常之责,作非凡之为,使洪荒之力,才有可能将各类意外伤害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我们只要做到履职尽责,就一定能保证不被追责。履职尽责,归根到底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有没有责任感,心中有了责任,眼里就有问题,脑中就有办法,手上就有行动,工作就有成就;最好的结合点,就是要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爱岗敬业,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不忽略工作细节,不简化工作程序,不放过事故隐患,承担起工作岗位的责任。爱岗敬业是一种习惯,一种责任,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身为安监干部,肩负着沉甸甸的安全监管担子,面对肩负的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安全生产重任,能不能扑下身子,既是工作能力问题,更是政治素质、胸怀修为问题。让我们将责任时刻铭记于心,将整治措施处处落实于行,做一个心存敬畏,勇于担当的安监人。
  四、要敢于创新不断前行
  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与源泉,同时也是安全监管工作的灵魂。安全生产工作时时刻刻都在面临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这就促使我们安监人员要不断拓宽新思路、掌握新技术、探索新举措、创新新方法、取得新业绩。尤其是新知识新技术在安全生产上的运用,引起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变革,安监人员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锐意创新,不断前行,向前沿知识要新高度。
  首先要正确认识新知识、新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它与“老经验”的关系。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分子,它不但能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而且可以破解许多前人无法解开的难题,这已是被实践证实了的、不容置疑的事实,所以我们必须善于学习和运用新知识、新技术。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否认经验的作用,不过新知识、新技术可以取代经验,而经验不能轻易否定新知识、新技术所确定的成果。
  (二)是全面掌握新知识、新技术。这也是以专家的标准钻研业务,成为本行业的行家里手的具体要求。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这是干好工作必须遵循的规律。
  (三)是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新路子新途径。新的时代赋予了安全生产监管以新的内容,我们学习他人,主要是为了探索创新出适合自己的新路子。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具有时代特色的安全监管理论和体系,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保一方平安做出应有的贡献。照搬照抄、人云亦云,到头来只能坑了国家,贻误事业。用空杯心态学习他人,就是为了超越他人,创造出更加非凡的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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