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无小事,这种理念已在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每个工作人员的内心扎根。作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试点单位,该区管理局在强化劳动安全执法管理方面探索出一套适合保税区实际的执法模式,建立起诚信、长效、应急三大机制,夯实了依法行政的法制基础。该模式在实践中结出了累累硕果,为外商创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据统计,2003~2004年,依法处理各类劳资纠纷2923宗,涉及940人,涉案金额约172万元,立案率、结案率达100%,保障了保税区和谐、稳定和良好的劳动关系。并对所辖三个保税区进行了292次安全生产检查,解决了一批久拖未改的安全隐患,确保了一方平安,并荣获深圳市首届“全国安全生产月”优秀组织奖。
眼睛不能只盯住经济指标
市保税区管理局劳动与安全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在劳动与安全管理的实际工作中,他们逐步认识到,要严格依法行政,首先必须提高认识,“重经济指标,轻依法管理”的观念是不对的。
管理局针对一些模糊认识,通过分析案例,特别是保税区发生的案例,总结教训提高了认识。如2002年底保税区某公司200多名员工因不满超时加班、某工地300多名民工因被拖欠工资,引发罢工上访等重大集体劳资纠纷,均历经3天才得以平息。另一企业因违反了劳动法规和国际公约,被海外客户取消了大批原有的订单。这些都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给保税区的形象带来不良影响。如果只一味地追求经济指标,不依法规范企业的劳动和安全管理,那么受到损失的就不仅仅是员工,企业也必定是输家,这将有违于我们促进保税区经济发展的初衷。只有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企业利益,真正有效地促进保税区经济的健康发展。
以“机制”夯实依法行政法制基础
首先是建立执法诚信机制。由于管理局行政执法权来自于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授权单位要承担执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因此,严格认真、公平公正、准确行使执法权,既是对授权单位负责,也是对企业负责。为此,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加强执法力量,配备了由12名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组成的“劳动与安全监察队”,对监察队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实战能力。从受委托执法以来,办结的166宗监察案件和108宗仲裁案件均未出现任何纰漏,深得授权单位的信任和企业及员工的信赖。
其次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长足有效地规范企业的劳动与安全工作,管理局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将被动监察与主动检查相结合。如将针对投诉而开展的监察,与坚持每天深入企业主动检查结合起来,将企业的违法行为抑制在萌芽状态,严防劳资矛盾和安全隐患的加剧或爆发;二是将运动式管理与制度化管理相结合。如将禁止使用童工大检查、欠薪大检查、建筑工地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安全大检查等运动式管理与平时的监督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从而避免了对同一企业进行不同项目的多次检查及提出多次整改要求的现象。同时,在福田保税区、沙头角保税区分别组建了24小时安全巡查队,做到安全隐患发现早,扑救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将普查与重点排查监护相结合。为将执法力量集中在一些重点部位和违规企业,同时减少守法企业反复接受检查的负担,将驻区企业在劳动管理上按一定标准分为A、B、C、D四类,实行分类监控,即对C、D类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对B类企业进行抽查,对A类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根据安全管理对象的影响程度及安全隐患情况,列出保税区十大安全生产重点监护单位,每月对重点监护单位的各项安全指数列表公布。
第三是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为及时有效化解重大劳资纠纷和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根据劳动与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深圳市保税区处理重大群体性和突发性劳资纠纷案件的预案》和《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处置突发安全事故救援预案》两个应急预案,3年来,通过预案妥善处理突发性集体劳动纠纷(20人以上)14宗,火警7宗,食物中毒事件2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