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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灾安全常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18日

  4.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不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
  6.要做到人走灯关;
  7.不乱接电源;
  8.不擅自使用煤炉、煤油炉、液化器灶具;
  9.不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
  10.台灯不要靠近枕头和被褥。
  (六)人身着火怎么处理
  1.立即将着火的衣服撕裂脱下,浸入水中或用水扑灭;
  2.不要乱跑,就地打滚;
  3.用水浇;
  4.附近若有水池可迅速跳进水池。
  (七)为什么烟头不能乱丢
  把烟头随意乱丢,碰到可燃物质,就可能酿成火灾,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我国发生的现场大火灾都与烟头有关,一是大兴安岭森林火灾,一是某大城市体育馆被全部浇毁的大火灾。俗话说,“粒火能烧万重山”。我们对一个小小的烟头,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物质燃烧的原理告诉我们,温度是燃烧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燃着的烟头,体积虽小,但它仍是一个燃烧着的物体,温度很高。据测定,其表面温度在200摄氏度~300摄氏度,中心温度可达700摄氏度~800摄氏度,而一般可燃物质的燃点都在这个温度以下,如棉花为150摄氏度,纸张为130摄氏度,麻绒为150摄氏度,布匹为200摄氏度,涤纶纤维为390摄氏度,松木为250摄氏度,麦草为200摄氏度等。当烟头的火源与这些可燃物质接触时,很有可能将这些物质加热到它的燃点而引起燃烧。如果烟头火源遇到易燃气体、液体时,危险就更大了,因为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挥发出的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够形成爆炸性的混合物,遇到一点火星,就会引起燃烧爆炸。
  乱丢烟头,是防火工作中的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全国城乡每天扔下的烟头有数十亿只,分布范围之广,涉及人数之多,是任何引起火灾的火源不能相比的;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吸烟不慎,乱丢烟头引起火灾,教训是极其深刻的。除了前面讲过的两起火灾之外,日常生活中,有的人睡在沙发上吸烟,睡着后,烟头掉在被褥、衣服、沙发或地毯等可燃物上,引起了火灾;有的人把点着的烟卷随手乱放,离开时未加熄灭,使火蔓延到书本、桌子、箱子、窗帘等物件上;有人把半截烟卷塞在衣袋里,把衣服放在更衣室里,结果烟卷未熄灭,引起衣服燃烧而扩大成灾;有的人把未熄灭的烟头漫不经心地随手乱扔,结果烟头落在梯楼角落里,落在废纸篓里,落在柴草堆旁,落在有易燃气体的下水道等处,把那些地方的可燃物引燃;有的人不遵守安全制度,在严禁吸烟的地方随意吸烟,结果引起燃烧和爆炸。
  乱丢烟头,虽说这只是个人生活问题,似乎微不足道,但是如一旦引起火灾,不仅危及个人安全,更重要的是使人民生命受到危害,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就会由个人的生活问题,变成负有重大政治责任或刑事责任的问题了。
  (八)楼梯上着火怎样脱身
  高校高楼甚多,教学楼、实验楼、学生住宅等多半是多层建筑,少者五、六层,多者十多层。同学们生活学习在这些场所,一旦突然出现火灾,由于没有思想准备,可能会惊慌失失措。当发现楼梯口通道烟雾弥漫或熊熊烈火烧着楼梯时,更是急得团团转,不知如何是好。
  在这种火灾面前,我们要有压倒它的勇气,要有临危不惧的精神,要有敢于战胜它的胆识。当然,首先是要镇定自己的神志,保持清醒的头脑,想办法就地灭火,能扑灭的要尽量设法扑灭。例如,用水浇或用楼内存放的灭火器和消防设施,用湿棉被等物覆盖等等。如果不能马上扑灭而火势越烧越旺,人有被围困的危险,这时,我们应避免不必要的牺牲,设法脱险。楼房着火,浓烟往往朝楼梯口通道蔓延,完全可以设法掩护面部夺路而逃。如果被烟呛得透不过气来,可用湿毛巾捂住嘴鼻,贴近楼板或者干脆蹲下来走。即使楼梯被火烟封住了,在别无出路时,也可以用湿棉被等物体作掩护及早迅速地冲出去。
  如果楼梯确已被火烧断了,也应冷静想一想,查一查,是否还有别的楼梯可走;是否可以从楼顶或阳台转移;是否可以破墙而走;是否可以越窗而出。在没绳子,皮带和竹午的情况下,可用棉被、被套和长裤撕成条状结成绳子荡下来,也可顺落水管滑下来。若有小孩、老人、病人等被围困在楼上,更应用被子或毛毯之类的东西包好,用上述办法及早抢救脱险。
  呼救,也是极为重要,被火围困的人,没有办法出来,周围群众听到呼救也会设法抢救,或报告消防队来抢救的。
  (九)不能乱拉电线
  所谓乱拉电线,就是不按照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随便拖拉电线,任意增加用电设备,这样是很危险的。如南京某高校学生宿舍一室一同学,于1989年4月3日为了试听录音机,在宿舍里一个坏了的插座上裸露出的二个线头上接线,导线很不规则,又从褥子底下穿过,当日下午接线处打火,烧毁褥子,引起火灾,烧毁四位同学床上被褥、已知和一些财物,直接经济损失700余元,就是一个典型事例。
  还应注意的是,在学生宿舍内,许多同学都买了小型充电器方便电池充电用,但个别同学充电时,随意将充电器放在床铺上、枕头上或书本上,人却离开出去了,结果充电时间过长,引起充电器过热,造成短路,产生火花,引燃床上物品,造成火灾。以上事例不是个小教训,实际生活中,引起的后果比这严重的多。例如,电线拖在地上,可能被硬东西压破或砸伤,损坏绝缘体;在易燃、易爆场所扰拉电线,缺乏防火、防爆措施;乱拉电线常常要避人耳目,工具、材料等工作条件差,装线往往不用可靠的线夹,而用铁钉或铁丝绑,结果磨破绝缘,损坏电线;不看电线粗细,任意增加用电设备,形成超负荷,使电线发热等。这些情况,多数都能造成短路、产生火花或发热起火,有的还会导致燃烧爆炸,甚至引起触电身亡事故。
  为了保证用电安全,防止乱拉电线,有关管理部门一般都有如下规定:
  1.采用合格的线路器材和用电设备;
  2.设备和线路要由专业电工安装,一定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3.临时线路要严格控制,专人负责管理,用后拆除。
  (十)不能挪用消防器材
  这主要从国家机关发布的两个规定来看:
  1.消防器材是专用器材,不能用在其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二十三条明文规定:“消防车、消防艇以及其它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除抢救灾外,不得用于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七款规定:“埋压、圈占或者损坏消火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设备,或者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要受到拘留、罚款或警告处罚。”如某高校六名学生酒后兴奋,用干粉灭火器互相喷洒打闹;二名同学在教学里谈恋爱至深夜,因楼门上锁出不来,用消防水带从二楼阳台上荡下来,受到学校公安保卫和行政部门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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