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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的“四项做法”

作者:尹卫东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07日

根据事故统计分析,90%的事故是由于直接违章所造成的,尤其突出的是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是指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工作中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方法的行为。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杜绝人身死亡、重伤和错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大幅度地减少轻伤事故。班组反习惯性违章要从挖掘不安全的苗头着手,抓异常、抓未遂,以下“四项做法”可供参考。

做法一:引导员工认识习惯性违章的危害

习惯性违章是表面现象,但支配它的思想根源是多种多样的其中突出的有两种思想。一种思想是麻痹大意,重视一般情况,而忽视特殊情况。比如在用电作业的安全规程规定中,停电作业时,必须先验电、后作业,而有的员工则认为这是多此一举;一般停电情况下,作业对象是不会带电的,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未及时拉闸,一旦突然来电,后果将不堪设想。另一种思想是怕麻烦,图省事,把本应该履行的程序减掉了。比如在进行巡回检查时,不按规定的检查线路和项目进行,走马观花等。在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中,班组长要根据不同员工的特点,因人施教,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只有让员工从以往的事故教训中深刻认识到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和后果,根除习惯性违章的思想根源,才能促使其自觉的遵章守纪,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做法二:排查习惯性违章行为,制订反习惯性违章措施

首先,要开展标准化作业,坚持安全检查,对本班组存在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要防止出现走过场、应付上级检查的情况;比如某企业一些班组,墙上贴着企业发布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的警示,但由于这些班组没有认真结合自身的问题进行排查,有的成员甚至不知道哪些行为属于习惯性违章。其次,要吸取其他企业、其他班组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本班组有无类似习惯性违章现象。在此基础上,制订出有效的反习惯性违章措施。

做法三:班组长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由于习惯性违章是根深蒂固的,某些员工甚至没有意识到其错误所在,因此纠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班组长首先带头纠正自己的违章行为。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生产规模的扩大,一个不负责任的行为往往会造成整个生产线的瘫痪及人身伤亡事故,其后果十分严重。因此,班组长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经常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发现习惯性违章或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行为,立即指出、责令其改正,而且还应当以身作则,如果班组长不能照章办事,甚至参与违章,很难设想去批评指正他人,怎能被别人接受?所以一个班组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班组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做法四:加强对习惯性违章的处罚,引进纠正习惯性违章的激励机制

习惯性违章是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行为,它与偶尔发生的违章行为是不同的。对屡禁屡犯者,应该“小题大做”,从重处罚。安全生产的经验说明,安全工作中“严”是爱、“松”是害,“严格管理是最真的爱”。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都制定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处罚的条款,通过惩处责任人起到警示、教育广大员工群众的作用。同时,必要的处罚是保障安全规章制度实施,建立安全生产秩序的重要手段。

一般来说,因严重违章导致事故发生的由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理。班组主要是对一般性违章违纪行为按厂纪厂规给予恰当的经济处分。作为班组长主要应作到两个“百分之百”,即对违章违纪行为百分之百登记并上报,对违章违纪者百分之百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工作中,要作到公正公开、不偏不袒,即使是生产骨干,也应照章办事。对长期遵章守纪,督促别人纠正习惯性违章,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班组成员,应提请上级表彰奖励,作到奖罚分明。

由于习惯性违章具有顽固性的特点,所以反违章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可能一树而就。只有长抓不懈,才会取得显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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