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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培训教育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2月01日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特种设备司机、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没有取得操作证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及复审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上岗前需经物设或安全管理部门再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时间为每个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每次教育时间为4小时,培训教育主要内容:
1、学习掌握本工种作业的基本知识。
2、本岗位职责、特种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曾发生过的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3、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安全操作技能和规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4、各种特种作业对环境条件、员工身体素质、技术素质的具体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的配置、维修和正确使用方法等。
5、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等。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的形式,由物设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审批。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工区工程技术、物设、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部物设和安全管理部门两家保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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