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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职能 改革创新增强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31日

  我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在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和检验体制的改革上做了一些探索,现将我局的主要情况和做法介绍如下。

    1.理清思路、转变观念是增强工作有效性的首要前提

    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权力、责任无限化,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的事,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要转变职能,只有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作为。
    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也是如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安全监察制度是行之有效的,我们的安全监察工作也是卓有成效的。在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安全监察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其一,管理对象的变化,在政企分开后,企业成为了市场经济中的独立主体,特别是大量非公有制成分出现,一些企业安全自律意识淡薄,受利益驱动,以追求利润为唯一目标,忽视安全工作,缺乏安全自我约束能力;其二,管理体系的变化,机构改革后,企业主管部门的撤销,锅容管特安全工作少了一个监管环节,使我们的工作直接面对企业,安全监察工作的任务加重,难度加大;其三,管理方式的变化,按照政府机构改革“精简、效能”的要求,安全监察的工作方式必须从微观走向宏观的监督、指导、协调、服务,分清政府与企业的职责,只有各负其责,才能协调、有效运转。而过去我省安全监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具体事务性工作,轻宏观指导性工作;重眼前一般性工作,轻全局前瞻性工作;重业务技术性工作,轻政策研究工作;重审查发证工作,轻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没有理清政府与技术机构、中介组织、企业的关系,以致工作的重心一直没有真正转移到使用环节的监管上来。因此,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必须对安全监察工作机制进行改革,必须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2.积极、稳妥地实施安全监察工作职能的转变

    锅容管特安全监察职能划转到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以后,安全监察机构的人员少、任务重、责任大。锅容管特安全监察工作成效好坏,省局是关键。省局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宏观管理,应集中精力抓宏观、抓大事、抓监管、抓重点。因此,省局机关要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提高统揽全局能力、政策研究能力、指挥调度能力和监督管理能力。我们的做法是:
    (1)转变职能。为了解决好局机关的职能转变,实行政事分离;加强宏观管理,简政放权问题,我局召开了务虚会进行省局职能转变的专题研究。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印发了省局调整、下放、转移职能的文件,共调整、下放、转移30项职能,其中涉及锅容管特安全监察方面的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的准驾证、押运员证的培训、考核下放给市局办理,省局负责发证;气瓶充装单位安全注册登记下放给市局管理;省以下检验单位的年度抽查考核工作委托省级检验机构承担;锅容管特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水质检测资格认可及换证审查的现场技术性检查授权、委托有关检验机构承担;锅炉设计图纸审查的技术性检查授权、委托有关检验机构承担。使省局机关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普查整治的中心任务上来。
    (2)规范管理,有序实施。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安全监察工作中的一些具体检查、鉴定工作交由社会中介组织或事业单位承担。而我省与锅容管特有关的中介组织只有相关学会和协会,其管理松散,自律性弱。现阶段,在实施授权、委托时,比较放心的是检验机构,因为我们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了,应优先考虑检验机构。为了防止出现改革过程中的以权谋私行为及权力的简单转移,确保授权委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做到放而不乱,我局制订了《锅容管特行政许可技术性检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对授权委托的范围、承担授权委托任务的检查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授权委托程序、技术性检查工作程序、检查机构的职责和违规处罚等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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