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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火灾现场所依赖的消防设施有哪些

作者:庆长林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1月03日

我们现代的工作、生活都避免不了的经常活动在各种楼宇、会堂或者逗留在各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运动和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为保证这些建筑场所的消防安全,保障场所内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火灾侵害。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这些建筑、场所内,都建设、设置和安装着多种消防设施设备,它们随时随地,无时无刻为我们的消防安全保驾护航,可以说消防设施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因此,认识、了解消防设施,爱护、保护消防设施,就是爱惜我们自己的生命。

一、在建筑、场所内遭遇火灾时,逃离火灾现场所依赖的消防设施有哪些

第一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事故广播。即:火灾发生后人们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事故广播,得到火灾发生的讯息;

第二是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即:人们通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来引导、寻找、识别所利用的消防设施设备;

第三是疏散走道。即:人们通过利用当时所在环境中的疏散走道,方便快捷的启动撤离行动;

第四是安全出口、疏散门、防火门。即:人们通过这些门来寻求撤离途径;

第五是疏散楼梯、封闭楼梯间。即:疏散楼梯、封闭楼梯间是人们脱离火灾现场的安全通道或进入、达安全环境的通道,特别是在大型建筑和复杂场所内部;

第六是防烟、排烟系统。即:防烟、排烟系统是保证火灾现场空气的质量,为保障现场人员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提供优质的空气。

二、这些消防设施的的建设、设置或安装的要求有哪些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事故广播。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在无人情况下自动报警的消防设施能够及时发现火情,发出报警指令或信号或声音。特点是反应快、安全性可靠性强。其设置应与建筑场所的使用功能、火灾特性及室内空间特征、环境条件和保护对象的重要性等相适应。

1常见的下列人员密集场所或部位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老年人建筑: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3)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2下列特别的场所或部位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定::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²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²的卷烟仓库;

(2)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3)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4)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5)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6)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7)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m²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营业厅;

(8)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9)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10)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场所应设置气体报警装置。

(11)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B、事故广播。是建筑场所内发生火情时,为了使在场人员及时得到发生火情的真实情况,使人们能够迅速有序的撤离该现场,通过广播形式通知现场人员。火灾事故广播主要由消防控制室(大型场所)或更值人员发布(小型场所),其设置要求:

1火灾事故信息来源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反应或火灾现场人员的通讯反馈发出报告;

2广播的扬声器播放声压级高于背景噪声的15db;并保证声音传播的场所的各个角落;

3发布事故广播时,应同时停止场所内一切背景音乐播放,广播语音要洪亮清晰,内容要巧妙不至于造成人员恐慌混乱的局面发生;

4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5旅馆客房或规模较小、面积较小的商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点式独立的自动感烟火灾报警器,并且扬声器播放声压级高于背景噪声的15db。

(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根据有关资料,人在火灾烟雾条件下最佳的逃亡时间只有30秒至1分钟时间,在这段时间如果没有脱离危险区域存活的时间大概也只有3分钟。因此,火灾现场逃生时间紧迫。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能为火灾情况下人员逃生辨别方向、路线和确认出口、识别障碍物提高条件。日常维护非常重要,时刻保持功能完好有效。其设置要求是:

<一>除建筑高度小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或避难走道、避难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6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7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20m。

8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 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 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 lx。

3)对于楼梯间、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4)应急照明灯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二>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米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级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

2)设置在疏散走道上,间距不应大于20米;

3)设置在袋形走道上,间距不应大于10米;

4)设置在走道转角区,间距不应大于1米,并安装在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2应保证疏散标志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并使人员在走道的任何位置都能看见和识别;

3应保证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清晰,不被遮挡。

<三>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大于8千平方米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大于5千平方米的地上商场;

3总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场所;

5座位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超过3000个体育场、会堂、礼堂。

6应保证疏散标志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并使人员在走道的任何位置都能看见和识别;

7应保证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清晰,不被遮挡。

<四> 特别规定1:商场、商店营业厅内地面应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2.2m~3.0m处;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2)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规格不应小于0.85m×0.30m,当一层的营业厅建筑面积小于500m2时,疏散指示标志的规格不应小于0.65m×0.25m。

特别规定2:旅馆的客房内宜配备:

1 )应急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

2 )客房内应设置醒目、耐久的“请勿卧床吸烟”提示牌和楼层安全疏散示意图。

(三)疏散走道:

各类场所疏散和避难逃生设施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使用功能和用途、使用人数与建筑面积、高度、疏散距离、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设施配置情况等因素,具有火灾时提供人员安全疏散和逃生的路径和疏散设施。

A、疏散走道。是指疏散时人员从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门或者从房间门至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外部出口的室内走道。疏散走道的宽度应综合考虑所在区域的用途、疏散距离和疏散人数,且不应小于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宽度,其高度在2米以下不能有突出物。

走道应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并应考虑有2个或多个不同方向,且走道上不应设置门槛、阶梯。其顶棚或两侧应采用具有足够防火防烟功能和结构体。坡道上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米的护栏并采取防滑措施,坡度不应大于1比10比例。

1、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分别是:

1)幼儿园、托儿所、老年人建筑是25米;

2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是25米;

3)一般性单(或多层)建筑和高层是40米

2位于代行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分别是:

1)幼儿园、托儿所、老年人建筑是20米;

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是9米;

3)一般单(或多层)建筑是22米;

4)一般性高层是20米;

3商场、市场、商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营业厅的主要疏散走道应直通安全出口;

2)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0m;当一层的营业厅建筑面积小于500m2时,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可为2.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可为1.5m;

3)疏散走道与营业区之间应在地面上应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营业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且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

4)场所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米,行走距离不大于45米。

(四)疏散门、安全出口、防火门:

A疏散(门)出口。是指人们走出活动场所或使用房间的出口或门 。设置时不应通过其他房间,每个房间的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且尽量相互远离,直线距离不应小于5米,总宽度能够满足室内全部人员在可疏散的时间内全部安全疏散到室外。疏散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民用建筑和厂房、仓库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疏散门里、外两侧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踏步。人数不超过60人(甲、乙类车间外)且每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2)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当其完全开启时,不应减少楼梯平台的有效宽的;

3)人员密集场所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工具既能够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4)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 ;

5)具体的不同建筑、场所的疏散门宽度、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的宽度应通过计算确定。其中,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少于2个,除幼儿园、托儿所、老年人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3另外: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型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幼儿园、托儿所、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平方米;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

2)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米,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米、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米;

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停、室;

B、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是指通往室外、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等安全地带的出口或门。一般,人们从疏散出口出来,经过一段水平或阶梯疏散走道才能到达安全出口,进入安全出口后可视为到达安全地点。安全出口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耐火等级、建筑层数面积、疏散距离等因素设置安全出口。并结合建筑的空间合理组合,兼顾使用功能和安全性,使建筑物的人员能在接到火警信息后,在规定的最短时间内,全部疏散到室外或安全地带为原则考虑。

因此,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对保证人员和物资安全疏散极为重要,无论工业或民用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数量一般均不少于两个。除特殊规定外,建筑内每个楼层或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安全出口总宽度应满足该楼层或防火分区全部疏散人数和时间的要求。公共建筑、厂房、住宅的安全出口设置《规范》当中都有不同具体的规定。其中,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

1)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2)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0m。

3)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4)公共娱乐场所大于50平方米的应设两个出口;

5)人员密集场所大于200平方米的应设两个出口;

6)应向外开启不允许采用侧拉、旋转、吊门。

C防火门。是指由经过阻燃处理并填充相关防火材料制成的,达到一定防火效果的门。防火门分为三级,分别为是甲、乙、丙级划分。甲级耐火极限为不小于1.2小时;乙级耐火极限为不小于0.9小时;丙级耐火极限为不小于0.6小时;并且它的设置应符合:

1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并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具有信号反馈功能;

2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式防火门;

3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

4除本规范第6.4.11条规定外,防火门应能在内外两侧手动开启;

5设置在建筑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应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并应保证防火门开启时门扇不跨越变形缝;

6防火门关闭时应具有防烟性能;

7甲、乙、丙级防火门应符合现行《防火门》GB12955的规定。

( 五 )疏散楼梯、封闭楼梯间:

疏散楼梯。疏散楼梯的数量、位置、宽度和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和使用方便的要求。主要形式有一般室内楼梯、室外楼梯、封闭楼梯、防烟楼梯四类。其中:

A、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楼梯间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米;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存室、垃圾道;

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

B、楼梯间的形式应根据建筑形式、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其中,只可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是: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3层及以下建筑,每层最大面积200平方米,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2)耐火等级为三级的3层及以下建筑,每层最大面积200平方米,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25人;

3)耐火等级为四级的2层及以下建筑,每层最大面积200平方米,第二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15人。

C、 封闭楼梯间:是阻挡烟气和火势进入的安全空间,是保障人员火灾情况下安全疏散的安全通道(常见的高层住宅内的楼梯间)。建筑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1)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设置歌舞娱乐放映场所的建筑;

3)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六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D、室外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0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

2)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3)梯段和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

(六)防烟、排烟系统。

火灾烟气中所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氟化氢、氯化氢等多种有毒成分,以及高温缺氧等都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危害。及时排除烟气,对保证人员安全疏散,控制烟气蔓延,便于扑救火灾具有重要作用。对于一座建筑,当其中某部位着火时,应采取有效的排烟措施排除可燃物燃烧产生的烟气和热量,使该局部空间形成相对负压区;对非着火部位及疏散通道等应采取防烟措施,以阻止烟气侵入,以利人员的疏散和灭火救援。

防排烟设施分为防烟和排烟两个系统,防烟系统是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或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排烟系统是采用机械排烟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室外的系统。

A、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²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中庭;

3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²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6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²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B、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C、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D、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丙类厂房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的房间,以及人员、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

2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丁类生产车间;

3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丙类仓库;

4高度大于32米的高层厂(库)房内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其他厂(库)内长度大于40米的疏散走道。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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