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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绝有毒装修 专家教你几招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14日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与之配套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10种有害物质限量》国标从7月起实施。昨天下午,由本报报业集团属下《广东建设报》参与主办的相关专题讲座及咨询活动在广交会举行,来自中央、省、市等有关主管部门的专家从材料介绍、检测资格、权益保护等方面解释了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及执行情况。

  “有毒建材”仍在混迹


  近年装修工程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7月起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10种有害物质限量》的材料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内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壁纸、木家具、聚氯乙烯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等。但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一些规模较小的建材企业至今未意识到超标产品“大限”已至。广州鱼珠附近的一间木业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竟懵然反问:“最近有这么一个标准吗?”


  谁来鉴定室内环境?


  省技术监督部门介绍,市民应选择有资格出具公证数据的检测单位。最好是选择已通过“CMA”(国家强制计量认证标志)认证的机构,以及同时通过“CAL”(省级以上质监部门的认可授权标志)、“CNACL”(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标志)认可的机构。至于具体单位的资质,市民可登陆省质监局注册网站和广东计量网站查询。


  《规范》内容写入合同


  专家还提醒,市民今后购房和装修,可通过与开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形式,将《规范》写入合同。比如在购房合同附件中明确交楼装修的标准,包括装修所用材料、装修部位、装修用材品牌、质量等级等。购买毛坯商品房时,市民应与装修公司在《装修合同》中约定装修工程质量适用于《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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