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释义】本条是关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各项活动的单位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内容,目的是为了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一)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各个工作岗位的性质和所承担活动的特点,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一般包括岗位职责、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等。实施岗位责任制一般应遵循才能与岗位相统一的原则、职责与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考核与奖惩相一致的原则,定岗到人,明确各种岗位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应承担的责任等,以保证各项工作能有秩序地进行。
(二)建立隐患治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对事故隐患的预防和管理,以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所称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称为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一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各岗位可能发生的隐患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该岗位进行检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建立应急救援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的主要失效模式,失效后果,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即针对特种设备引起的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而有计划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采取预防、预备、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和恢复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分工、设备危险性评估、应急响应方案、应急队伍及装备、应急演练及救援修订等。
二、制定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是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制定的具体作业指导文件和程序,内容和要求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操作这些特种设备时必须遵循这些文件或程序。建立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实施工作,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具体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