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征求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7〕56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相关单位:
国家煤矿安监局于2017年3月启动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请登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征求意见”栏目下载)。现印发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1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连同电子版一并反馈至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永冉,010-64464414
电子邮箱:chenyr@chinasafety.gov.cn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