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发 文 号:煤安监司函行管〔2015〕14号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
发布日期:2015-07-21
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
关于征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煤安监司函行管〔2015〕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期限截至2015年7月28日,请将所提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
联 系 人:井健、梁子荣;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联系电话:010-64464099、64464294(带传真);
电子邮箱:liangzr@chinasafety.gov.cn。
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