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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27日

关于天津世纪广源评价监测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安全评价机构名称变更的函

发 文 号:应急厅函〔2019〕158号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9-03-06

天津市、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等有关规定,根据机构申请,经审查合格,同意天津世纪广源评价监测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建设项目咨询中心等2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名称变更(详见附件)。

请你们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批准名称变更的安全评价机构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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