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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7年12月24日

关于报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关情况的函

发 文 号:厅函〔2017〕546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7-12-1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有关情况的函

厅函〔2017〕5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有序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摸清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状,请你局按职责分工组织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包括甲级、乙级和丙级机构)认真填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汇总填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汇总表》(附件2)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情况汇总表》(附件3),填写信息和汇总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请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有关表格(加盖公章)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zwj@chinasafety.gov.cn。相关表格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职业健康”栏目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张伟军,010-64463617(带传真)。

附件: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汇总表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情况汇总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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