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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7年02月03日

关于抓紧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

发 文 号:安办函〔2017〕9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1-13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19日至1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你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实地抽查了合肥市、宣城市、广德县的部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发现以下突出问题:

一、存在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广德县承世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核定储量200箱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仓库区外的办公、居住用房内,存有1000余箱烟花爆竹,其中有大量专业燃放类产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与江苏省溧阳市交界处公路边的房屋张贴销售烟花爆竹招贴,个别房屋内存有少量烟花爆竹产品和疑似烟花爆竹销售记录的纸张。

二、经营超标违禁烟花爆竹产品。广德县承世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肥东县虹韵商贸有限公司、宣城市郎溪县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及被检查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均存有专业燃放类组合烟花、违规加装泡沫隔板的组合烟花等超标违禁产品,部分产品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部分专业燃放类产品标称为个人燃放类。其中,肥东县虹韵商贸有限公司存在超经营许可范围,违规向生产企业订购专业燃放类产品行为。

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储存管理混乱。宣城市郎溪县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存有大量政府部门执法收缴的烟花爆竹,其中一栋仓库内收缴产品超量、堆码至屋顶。肥东县虹韵商贸有限公司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被检查的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均存在超量仓库储存、超高堆码等问题。

四、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仍滞留大量烟花爆竹成品。已关闭的广德县承世花炮有限公司原成品仓库内仍存有大量组合烟花,其中大部分为专业燃放类产品,且该仓库门前有“批发、零售烟花爆竹”的招牌。

请你省高度重视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要督促指导宣城市和郎溪县积极会同江苏省相关地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取缔非法经营行为;对批发、零售环节发现的超标违禁产品,要通报并会同相关地区追溯来源渠道,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并做好收缴工作,严防流入个人燃放环节;对已经关闭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依法妥善做好剩余库存产品的处置工作,严禁销售过期产品,严禁超标违禁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流入零售、燃放环节,严防遗留问题隐患。同时,要按照2017111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23号)的要求,举一反三,强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继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群众举报作用,加大执法处罚、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严防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请于2017123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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