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杭州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
为有效防止杭州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杭州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杭州市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