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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12日

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东港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街道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范围和形式
(一)整治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XX街道辖区内有一家企业——XX市平安气体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范围。
(二)整治形式:
根据市安监局和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相关安全指标的测定,其有两处安全标准不达标,分别是:1、乙炔生产厂房距东面架空电力线水平安全距离不够(距离实际值为32.1米,安全距离标准值为45.45米);2、中间电石库距东面架空电力线水平安全距离不够(距离实际值为26.1米,安全距离标准值为45.45米)。该企业属于就地改造类企业。
二、工作目标
确保XX市平安气体有限公司的乙炔气生产线改造项目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相关改造,达到安全距离。
三、成立就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就地改造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X街道就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有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安监站、企业办、财政所、边防派出所、供电所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办,办公室主任由企业办主任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整改内容
1、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就地改造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安全措施。
2、对前述的两处安全距离不达标的情况立即整改,整改距离必须达到安全距离标准值。
五、具体措施
XX市平安气体有限公司的乙炔生产厂房及中间电石库在该企业前侧已流转的11亩土地上进行改造,改造后的厂房设计等要达到市安监局及环保局要求的安全距离。
六、起止时间
整改自2018年1月1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七、资金筹措
总投资5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400万元,自筹解决100万元。
该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XX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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