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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交通运输行业“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培训班的体会

作者:阮津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2月06日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近些年,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很多人身体遭受严重损害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一个人的伤亡往往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危机,一次恶性事故往往暴露出诸多环节的问题。惨痛的教训必须认真吸取,总的来看,教训在于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监管不到位,责任缺失甚至违规违法者的成本太低。推进安全生产,急需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本人有幸参加3月10日至14日在海口举办的交通运输行业“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培训班,认真学习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界定;新政策、新法律法规对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影响等等。通过学习也进一步理清了以“明责、定责、履职、追责”为抓手的安全管理工作思路。现谈点个人体会:四句话,十六字。

第一句话:明确职责。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地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牢固树立“检查就是执法”、“隐患就是事故”理念,高速路政单位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制定年度督查检查计划,对清障施救企业未依法合规履行主体责任加大问责和追责力度。“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无疑会消除已经尽职的部门和人员免不了负“连带责任”的担忧,也会激发尚未履职尽责到位者尽快履职尽责。

第二句话:积极履责。要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行业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产业范围,确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和企业责任主体;分类制定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做到尽职照单清单,失职照单追责。一是学习制度化。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学习“三个第一课”制度,切实提高各单位路政人员、新进员工、清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宣传多样化。各地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努力做到“四个家喻户晓”,即习总书记讲话、新《安全生产法》、安全常识、高速路政安全监管工作家喻户晓,安全生产氛围日益浓厚。三是培训全员化。按照要求,分级分期举办高速路政安全生产培训班。同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完善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第三句话:敢于担责。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着力解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在落实中过程中的难点。要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干字当头,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能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不能纸上谈兵,光说不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特别是对重点任务,要铆紧各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强化督查问责,尽心干,敢于做,动真格,与路政战友们同心协力,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序畅通,确保高速路政安全稳定。

第四句话:尽职免责。广大安监人员普遍关注,近年来,安全生产问责让安监人员倍感压力。由于权责不清,有时甚至让安监人员无所适从。作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梳理和制订高速路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有利于提高安监责任体系的严密性,激励安监人员敢于履职尽责。从权责对等的角度说,尽职免责是我们交通运输系统安监工作人员应该享有的权利。走进任何相关生产单位,显眼之处,几乎都能发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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