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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合同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2月03日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所欠款额万分之四向受托人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委托人如果向受托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受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六条 在委托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受托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业务时,受托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10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业务,但合同价款不变。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受托人在应当获得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受托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受托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30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业务,此时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委托人认为受托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义务时,可向受托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酬

第三十一条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报酬为包死费用,不能进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酬,自规定之日起向受托人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提交评审报告并通过评审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其 他

  第三十四条 在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受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受托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 受托人在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适当给予经济奖励。

  第三十六条 受托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三十七条 受托人在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的秘密。

  第三十八条 受托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法律法规依据(不限于此):

1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1996年第3号令;

2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原劳动部1998年第10号令;

3  《关于转发劳动部第10号、第11号令的通知》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文件[98]中油技监字第163号;

4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导则》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部颁标准LD/T106-1998;

二、评价标准(不限于此):

1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93);

2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SY/T 0004-98);

3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94);

4 《原油和天然气输气管道穿跨越工程设计规范 跨越工程》(SY/T 0015.2-98);

5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

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

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

8 《工业企业场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

9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85);

10《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J 11-89);

以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三、评价范围和主要工作内容:

1 评价范围

负责京二线输气管道工程靖边—榆林段及全部配套公用工程系统、组织机构及人员等的项目全过程(即: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试运投产阶段等)的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

2 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大纲的编制

•工程职业危害、有害因素分析

•自然、社会危害因素分析

•事故统计与事故原因分析

•工艺站场危险度评价

•工艺站场火灾、爆炸、毒性评价

•工艺站场火灾、爆炸灾害评估

•管道风险定性评价

•管道可靠度评价

•管道可靠性寿命评估

•管道灾害定量评估

•环境的健康影响分析

•职业卫生评价

•工程人员组成及管理状况分析

•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论证

•事故应急预案

•工程HSE管理体系建立

•评价结论和建议

四、评价质量要求和责任:

   1  严格按照原劳动部第3号、10号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安全评价的要求以及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规范运作,确保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的质量。

   2  保证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通过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五、技术服务

1 协助甲方与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2 按时向甲方提供与设计和报批有关的图纸和资料,并协助甲方向有关部门报批阶段性的设计文件工作。

3 协助甲方协调在开工和建设期间的相关内容的地方关系。必要时,按甲方要求及时派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赴现场解决处理现场相关部分的纠纷问题,应保证不影响工期。

六、提交成果

 《陕京二线输气管道工程靖边—榆林段安全预评价报告》(25套、电子光盘3套),报告具体内容如下:(1)总则(2)建设项目概况(3)工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4)国内西部地区天然气管道事故原因分析(5) 天然气长输管道泄漏故障树分析(6)管道风险评价(7)管道泄漏天然气扩散扩展灾害评估(8)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及建议(9)事故应急预案程序框架(10)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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