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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理论与方法

作者:罗新荣 夏宁宁 贾真真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2日

  摘要:煤矿重大危险源辫识是控制煤矿重大事故的前提,是煤矿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煤矿重大危险源辫识依据“分类指导、分级定标”的原则,经事故预测分析,确定了生产矿井的危险性类别和生产单元的危险性等级。采用现有法规和技术规程对瓦斯、火灾、水灾、顶板与冲击地压等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危险性概率指数和风险权系数,并给定了参考值和计算公式。
  关键词:煤矿;重大危险源;事故;风险

  0引言

  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重,煤炭企业生产力水平整体偏低、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加上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致使煤炭企业生产与安全的矛盾突出、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煤矿是我国当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频频发生,均是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价和风险控制不足造成的。重大危险源辨识是控制煤矿重大事故的前提,是煤矿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对煤矿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多变,伴随生产的安全技术也日趋成熟,煤矿迫切需要科学、统一的《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指导煤矿安全生产,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该项标准不仅十分紧迫必要,而且完全可行。
 
  1煤矿重大危险源与事故风险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包括第一类危险源—危险物质和第二类危险源—
限制、约束等。危险源辨识是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包括定性与定量过程)。而风险则是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即事故发生概率与事故损失的组合)。煤矿“显性”危险源是危险源特性通过人的观察、仪表的检测可见的,如回风流瓦斯超限报警。“隐性”危险源则是危险源特性难于通过人的观察、仪表的检测可见。如:密闭采空区内的瓦斯积聚与自燃,留有3一5m煤柱的沿空掘巷老空侧的瓦斯积聚与老顶来压。现实生活中总是存在着风险。当风险低于可容许程度,就是安全;当风险高于可容许程度,则是危险。目前,煤矿井下作业,每年发生一定量的轻伤事故,应属于可容许风险。而出现重伤或死亡,则是不可接受风险。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井下存在各种危险源,危险源的失控则导致事故及经济损失。根据国外事故统计分析,死亡与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无伤害事故=1:29:300。要控制1次死亡与重伤事故,必须控制或消除330次无伤或轻伤事故。风险与事故关系见图1。

 

  安全投人直接减小系统的固有风险损益。虽然安全投人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也属于一种损益,但它大大地减小了系统的固有风险损益。国外的统计分析,安全投入效益比二系统的固有风险损益/(可容许风险损益+安全投人)=8。因此,只有在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安全生产技术装备上持续改进,才能大大减少系统的固有风险,使之低于可容许风险,达到安全状态,并取得最佳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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