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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事故分析与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1月08日

        建设单位未进行有效的监督。在王某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无论是在对土方施工工艺,还是对劳动力安排,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能按照有关规范对其进行有效监督。如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严格进行审查,对施工过程严格监督管理,就完全可以预防此次事故的发生。
        此次事故在施工技术管理方面有明显漏洞。土方坍塌是一个渐变的过程,它是因土质密度较低,在受外力作用下产生切变线,由此土方发生位移导致坍塌。若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技术规范在土方边坡设定观测点定期观测,将可以预先发现槽壁变形,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因此,该工程现场负责人王某等人对此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也应负行政管理责任。
        四、事故的预防对策
        1、加强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招投标管理。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应该严格依法进行,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增加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这样就可以减少其中的一些违法行为。
        2、依法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通过完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等手段,强化企业自我保护意识,维护企业利益,充分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加强土方施工的技术管理。土方工程应该根据工程特点,依照相关地质资料,经勘察和计算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土方边坡的支护措施,并确定土方边坡的观测点,定期进行边坡稳定性的观测记录和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及时预报、提出建议和措施。
        五、工程建设各方的责任
        此次事故反映出在该项建设工程中存在多方面严重违反规范的行为和管理缺陷。
        1、在此项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相关手续没有逐项认真审查,在缺少施工企业法人委托书的情况下,即将工程发包,未对工程承包人的执业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2、某施工公司违反《建筑法》的规定,允许非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对参与招投标的过程不闻不问。同时对其组织施工生产疏于管理,既没有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也没有对承接的工程项目派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由于该工程现场负责人王某等人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不具备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资格,因此在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严重违反了《建筑法》和专业施工技术要求。
        4、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按照监理规范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时果断行使监理职责,要求停工整改。在此次事故中,工程监理乏力,没有有效制止施工生产中的不规范、不安全的现象和行为。因此在此次事故中,工程监理也存在事实不作为。
        六、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注意事项
        实际上,在施工过程当中,不仅存在以上一种安全事故问题。根据不同的情况,易发生很多安全质量问题,在保证施工质量达标的前提之下,施工人员本身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参考各种资料以后,得出了如下几条保障人身安全的注意事项: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 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6、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7、在高空、钢筋、结构上作业时,一定要穿防滑鞋。
            8、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9、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0、工地施工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所有电器机具在不使用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防止烧坏设备。
            11、 在用喷灯、电焊机以及必要生火的地方,要填写用火申请登记和设专人看管,随带消防器材等,保证消防措施的落实。施焊时,特别注意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并做好相应的防护,用完后要检查,确认无火后再离开。
            12、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13、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
            14、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抛下掷。
            15、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验。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6、机械设备、机具使用,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制度;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
            17、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可启动使用。
            18、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19、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20、酒后不准上班作业。
            21、作业前应对相关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2、在高空以及施工现场作业,如配管放配线,设备安装及开通调试中,必须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顺利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造成不应发生的事故。
        23、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部委关于工程消防法规和有关条款。
        24、 经常配齐、保养消防器材,做到会保养、会使用。认真贯彻逐级消防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
        25、现场人工断料,所用工具必须牢固,掌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或朝向无人区。
        七、总结
            在施工过程当中,在顺利完成既定任务的前提下,安全问题首当其冲。无论是因施工过程当中组织不当而发生人身安全问题,还是在竣工之后留下了安全隐患,这都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不希望看到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在施工组织过程当中依法施工,严格监管,不能忽视安全质量工作,更不能玩忽职守;强化施工技术管理,强化监理职责,加强技术服务与支持,严格依法行政,用人严格把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安全的创造出质量优秀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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