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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13日

(九)专职消防员职责

1、在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处、科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的培训工作,普及员工的防火、灭火知识;

3、检查各项规章、制度、防火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整改;

4、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防火制度、管理、保存防火档案资料;

5、开展日常防火检查,负责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

6、对发生的火灾及时立案查明原因,呈报处理意见;

7、完成校消防责任人或处、科管理人分配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级学院、部、处、馆消防负责人职责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员工作;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校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校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本院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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