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2008年人防工程防汛工作,加强、完善应急机制建设,应对人防工程突发事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人防工程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防工程的正常使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2008年门头沟区人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
一、门头沟区人防工程现状、特点
永定河中下游流经我区,所以门头沟区是一个洪水灾害频发的地区,且我区的人防工程绝大部分为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早期简易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深埋在地下,险情隐患不易被发现,一旦遭受暴雨洪水的侵袭,对险情灾害的观测、判断、抢险和后期处置工作都带来非常大的困难。近年来,我区局部暴雨时有发生,由于来势猛、速度快、难以预测,常给人防工程造成渗漏、倒灌、塌陷等较严重的破坏,给人民的生活、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造成一定影响。
二、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圆满完成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人防工程事故应急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本区人防工程应急管理能力和综合实力,为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做出贡献。
三、编制目的
为确保“平安奥运人防工程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稳定,确保我区人防工程安全度汛,提高应对暴雨洪水等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机制,实现防抢一体化、决策科学化、指挥统一化、保障统筹化,做到“少塌洞,不死人”。
四、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角度出发,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防工程突发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人防工程突发公共事故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将人防工程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资源整合的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
步理顺机制,努力实现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
(4)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区民防局实施监管职能,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
(5)坚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对体制。
五、编制依据
根据《平安奥运—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北京市人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有关法规、文件为依据,制定本预案。
六、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内人民防空工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事故等级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根据人防工程防汛事故的发生范围、严重程度、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我区人防工程防汛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一般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Ⅳ级):指人防工程出现一般险情。有轻微渗漏或倒灌,积水较浅等。
较大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Ⅲ级):指人防工程出现较大险情。工程结构轻微受损,进水较严重,积水较深且难以快速排清,导致地面塌陷或房屋结构受损等。
重大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Ⅱ级):指人防工程出现重大险情。多处人防工程遭受暴雨洪水的侵袭,工程结构受损较严重,进水无法控制,工程已完全淹没,难以展开抢险工作,导致地面严重塌陷或房屋倒塌等。
特大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Ⅰ级):指人防工程出现特大险情。多处人防工程遭受全市性的暴雨洪水侵袭,地面大面积积水,大范围内人防工程被完全淹没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
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由指挥、常务副指挥、副指挥、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指挥组、抢险组、物资组、通讯组、宣传组六个应急办事机构。
二、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人员组成
指 挥:李志文
常务副指挥:左利民
副 指 挥:谭天波
办公室主任:刘继荣
成 员:张富仁、苑拥军、杨文华、刘媛媛
三、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指挥:主要负责宣布我区人防系统进入和解除安全紧急命令,下达启动我区人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和调度命令,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全区人防系统防汛抢险的统一指挥、调度工作。
2、常务副指挥:协助指挥做好全区人防系统安全应急的全面工作。分管抢险组、物资组工作。
3、副指挥:协助指挥做好全区人防系统安全应急抢险工作。分管通讯组、宣传组、救灾保障组工作。
4、办公室主任职责:组织落实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决定;组织制订、修订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职能和应急预案;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承担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5、指挥部成员:承担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做好安全应急分管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人员组成和职责
1、指挥组
组长:刘继荣
成员:张文萃、张柯
主要职责是及时掌握全区人防工程的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和相关统计汇总工作,为人防工程防汛抢险提出建议,为防汛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下达区防汛应急指挥部和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完成上级交办得各项任务,及时向市人防防汛指挥部和区防汛指挥部上报我区人防工程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和险情事故的处理情况。
2、抢险组
组长:苑拥军
成员:李 凯、庞春花
主要职责是在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时,负责人防专业抢险队伍的调动、指挥,负责组织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3、物资组
组长:杨文华
成员:丁桂琴、李广江
主要职责是负责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的抢险经费、物资保障、后勤保障。
4、通讯组
组长:刘媛媛
成员:董西海、史纪文
主要职责是负责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抢险工作的通信保障工作。
5、宣传组
组长:张富仁
成员:雷 平、崔健力
主要职责是负责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的疫情监控及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安排防汛期间区民防局值班、带班工作。
五、区相关单位成立人防工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有关镇、街道办事处、住区企事业单位要成立人防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各单位人防工程防汛领导小组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组成人员由各单位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可以吸收一定比例的在用人防工程单位代表参加;要制定本单位的人防工程防汛预案。各单位具体人防工程防汛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
第三章 预测、预警
依据对人防工程安全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一、蓝色预警
气象、地震、地质、防汛等部门发布蓝色预警,视情况发布人防工程蓝色预警。
二、黄色预警
气象、地震、地质、防汛等部门发布黄色预警,视情况发布人防工程黄色预警。
三、橙色预警
气象、地震、地质、防汛等部门发布橙色预警,视情况发布人防工程橙色预警。
四、红色预警
气象、地震、地质、防汛等部门发布红色预警,视情况发布人防工程红色预警。
五、蓝色和黄色预警发布与解除
由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发布和解除,报区应急办(同时报市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备案。
六、橙色和红色预警发布与解除
由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报区应急办(同时报市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由区应急办或市人防工程防汛指挥报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或授权市人防工程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负责利用各种途经配合宣传和作出相应应急响应。
第四章 应急响应
汛期,各级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要严格值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保证信息畅通,认真做好上报下达工作。遇有小雨天气应安排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成员带班。接到险情报告后,值班员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工作,同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
值班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认真记录来电时间、来电人、联系方式、事故情况等,及时上报带班领导并按领导指示下达处理意见。
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处理汛期人防工程险情事故流程见附图。
一、预案启动和分级响应
(一)一般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应急响应(IV):
当人防工程出现轻微渗漏或倒灌,造成较轻积水等一般险情,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按一般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应急预案(IV级)程序处置险情事故。
遇有大雨天气,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发布启动一般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应急预案(IV级),督促各相关单位人防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1、各级人防工程防汛指挥机构应安排指挥或主要领导带班。
2、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通知所属抢险专业队伍上岗待命,组织人员加强对重点防汛工程的巡查,各相关单位人防工程防汛领导小组每日8:30前将防汛值班在岗情况上报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3、当发现险情,人防工程所属的办事处(镇)及房屋产权单位上报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值班员必须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按照领导意图及时通知抢险专业队伍到达现场。指挥部有关人员并立即赶赴现场,应根据情况及时疏散工程内人员和重要物资,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工作,并将险情发展、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和区防汛指挥部。
4、当险情已逐步扩大并将要超出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所能控制的能力范围时,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报告区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调度区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抢险工作,并及时上报市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
(二)较大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应急响应(III级):
当人防工程出现工程结构轻微受损,进水较严重,积水较深且难以快速排清,导致地面塌陷或房屋结构受损等较大险情,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按较大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应急预案(III级)程序处置险情事故。
当遇有暴雨天气,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发布启动较大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应急预案(III级),督促各相关单位人防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同时上报市民防局和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1、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安排指挥带班,所属人员24小时上岗待命。
2、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通知所属抢险专业队伍上岗待命,组织人员加强对重点防汛工程的巡查,各相关单位人防工程防汛领导小组每日8:30前将防汛值班情况上报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3、当出现较大险情,人防工程所属的办事处(镇)及房屋产权单位上报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值班员必须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按照领导意图及时通知抢险专业队伍到达现场。指挥部有关人员并立即赶赴现场,应根据情况及时疏散工程内人员和重要物资,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工作,并将险情发展、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和区防汛指挥部。并组建现场指挥部,按以下程序组织、指挥事故的抢险工作。
(1)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的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涉及或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事故的发展趋势。
(2)对有人居住、工作、活动的人防工程,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方,将重要的物资、设备转移到安全地方。
(3)根据情况关闭人防工程电源和然气供应。
(4)通知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赶赴现场。
(5)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6)妥善处理现场媒体报道事宜。
(7)搞好卫生防疫,及时防控疫情,发现疫情迅速上报区疾控中心。
(8)开展初步事故调查,拟定善后处理工作方案。
4、当险情已逐步扩大并将要超出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所能控制的能力范围时,应报告区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抢险工作。并及时将险情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三)重大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应急响应(II级):
当遇有大暴雨及以上天气,或出现多处人防工程遭受暴雨洪水的侵袭,工程结构受损较严重,进水无法控制,工程已完全淹没,难以展开抢险工作,导致地面严重塌陷或房屋倒塌等重大险情,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按重大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应急预案(II级)程序处置险情事故。
当区防汛指挥部发布启动重大防汛突发事故应急预案(II级),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相应发布启动重大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应急预案(II级),各级人防工程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上报区防汛指挥部,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1、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安排指挥带班,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各人防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及防汛办公室成员应24小时在岗。
2、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通知所属抢险专业队伍上岗,加强对重点防汛工程的巡查,每日9:00前将《防汛值班在岗情况及检查情况统计表》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和市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3、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要求处于受暴雨洪水严重威胁地区的人防工程立即停止使用,组织人员、重要物资、设备转移,组织抢险力量对工程进行封堵或采取切实可行的口部围挡措施。
4、当出现重要险情,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成员应立即到现场,按以下程序进行事故的抢险工作。
(1)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的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涉及或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事故的发展趋势。人防工程出现坍塌事故时,应准确判断对房屋、道路及其它建筑物的影响情况,区别不同情况及时组织抢险力量进行支顶加固或回填,避免因抢险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
(2)根据情况关闭人防工程电源和燃气供应。
(3)通知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赶赴现场。
(4)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5)将现场情况、处理方案上报区政府、区防汛指挥部和市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必要时报告区防汛指挥部请求援助,调度相关部门和抢险队伍共同参与抢险工作。
(6)妥善处理现场媒体报道事宜。
(7)搞好卫生防疫,及时防控疫情,发现疫情迅速上报区疾控中心。
5、参与初步事故调查、拟定善后处理工作。
(四)特大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应急响应(I级):
当遇有特大暴雨及以上天气,或出现人防工程遭受特大暴雨洪水侵袭,地面大面积积水,大范围内人防工程被完全淹没等灾难险情,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按特大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应急预案(I级)程序处置险情事故。
当区防汛指挥部发布启动重大防汛突发事故应急预案(I级),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相应发布启动特大人防工程防汛突发事故应急预案(I级),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1、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安排指挥带班,防汛指挥部及防汛办公室成员应24小时在岗。
2、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通知所属抢险专业队伍上岗到位,组织人员加强对重点防汛工程的巡查,每日9:00前将《防汛值班在岗情况及检查情况统计表》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和市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3、所有在用人防工程应立即停止使用,将人员、重要物资、设备转移到安全的地方。立即组织抢险力量,对工程进行封堵或采取切实可行的口部围挡措施。
4、如出现灾难性险情,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应坚守岗位,积极了解、掌握人防工程受灾情况及受影响范围,统计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预测灾情的发展趋势。搞好卫生防疫。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和市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服从统一指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结束
突发人防工程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演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需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和市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做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
第五章 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区政府的指示,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协同有关部门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质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二、调查和总结
现场指挥部适时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事故后果,报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处置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应起草总结报告报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
汛前区民防局及相关单位对现有通信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确保汛期通信联络顺畅。设在区民防局的单边带短波电台的固定电台与车载电台统一频率,使之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刘媛媛在人防工程防汛值班室内负责固定电台;董西海负责车载电台,负责在救灾现场与人防工程防汛值班室联络。有线传真保持全天候自动状态,以便各类文电及时收发。
区人防工程防汛值班室电话:69842436、69842578转800。
二、应急队伍保障
区人防工程防汛指挥部在全区范围内组建二支抢险突击队。第一支抢险队伍由区市政园林中心下属的工程队承担,队员30名;第二支由区市政园林中心下属的施工队承担,队员30名。负责人防工程的事故抢险。
三、抢险物资保障
区民防局备齐抢险物资,草袋250条、尼龙袋130条、沙子20吨、石子、块石70吨、水泥40吨。人防指挥车检修保养良好待用。人防工程抢险队常备1041双排汽车1辆,皮卡车1辆,翻斗车1辆,冲击夯12台,轮式挖掘机1台,50C装载机1台,40 C装载机1台,30KW发电机1台,WY-30挖掘装载机1台,照明车2台,手推车15辆、水泵6台、铁锹、镐各50把。
四、车辆运输保障
人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启动后,区民防局的指挥车、金杯面包车和抢险队的皮卡车、1041双排汽车、翻斗车随时侍命,以便运送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及时到位。
五、法纪保障
有关领导要高度负责地重视人防工程汛期的预防工作,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通过签定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单位和部门领导是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在用人防工程使用人或者管理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如有违反区《人防工程防汛责任追究制》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在防汛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值班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而延误汛情未能及时处理的;
(二) 当发生重大灾情险情时,不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指挥不力或推诿扯皮造成损失扩大的;
(三) 防汛主要责任人在防汛抢险的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四) 挪用、盗窃、贪污防汛救灾钱款或者物资的;
(五) 对防汛隐患和问题,不处理、不上报,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
(六) 对雨情、水情、灾情、险情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防汛统计资料,统计报表严重失实的;
(七)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防汛抗洪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八) 拒不执行北京市人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和上级防汛抢险命令的;
(九) 违反本预案,导致或者加重毗邻地区和其他单位洪灾损失的;
(十) 其它危害防汛抢险工作的。
第七章 附 则
一、应急预案制定
各街道办事处、镇和京煤集团应按照区人防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防汛应急预案的规定,密切结合人防工程的现状制定相应的防汛应急预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修订、完善。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