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6月17日

一、 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规范四川**********高速公路项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实现**********公司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遏制险性事件、杜绝死亡事故的安全目标,做到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规》、《中国铁建投资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中铁建四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 危险性分析
1. 安全生产危险事故分类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 施工现场架桥机、塔吊等机械、机具、电机等机械倾翻、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伤人、物等安全事故。
2) 施工场地及驻地路口出现交通意外事故。
3) 工程项目经过山林,特别是油库、炸药库、工程用电、人工取火、弃烟头等行为特别在夏季高温季节引发的火灾事故等
4) 施工场地边坡、塔吊、脚手架等发生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5) 施工现场基坑发生漏水、渗水造成边坡坍塌伤人事故。
6) 施工现场高桥墩施工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7) 台风、雷雨季节的洪汛、高边坡泥石流等其他地质灾害、雷击事故等。
8) 人工挖孔桩坠落和砸伤
9) 其他灾害事故。
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和项目部安全指挥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施工点、分包队伍和各个安全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应对,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项目部健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项目部与现场施工队伍结合,现场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项目经理为主,实行各工区及现场施工员负责制。项目部有关部门应当与各个施工点施工队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合理方案,充分发挥现场实际作用,实行项目经理及安全领导小组集体决策。采用有效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1. 组织体系: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项目经理、项目部各个部门、工区领导下的施工现场施工队伍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项目部安全组织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项目部项目经理办公室,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现场安全员及项目部管理的专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各个施工队伍确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项目部安全机构、施工队伍等。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现场施工员为主,事发地施工队伍由现场安全员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项目部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由项目部报国家警察机构和消防机构等。涉及多个工点、跨施工区域的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或者项目经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临时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四、 预警预防机制:
1. 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项目部有关部门和各个施工点的施工员及施工队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施工点在上报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同时应当及时上报消防、警察部门。当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消防、警察部门,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救援工作。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施工点、施工队伍、施工员要及时、主动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2. 预警行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3. 应急电话:火警:119   匪警:110  交警:122  急救中心:120
4. 查询:114
五、 应急响应:
1. 分级响应: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具体标准见1.3)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部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当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各施工队伍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项目部及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部项目经理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2.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各施工点施工员决定。各施工点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 项目部有关部门的响应:Ⅰ级响应时,项目部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项目部及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经理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项目部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4.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及时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各施工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施工队伍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项目部专门安全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5. 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项目部有关部门及其安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各施工队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施工员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施工队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项目部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势态,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项目部发生事故灾难时,其总部应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 紧急处置: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施工队内部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施工队伍和现场施工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7. 医疗卫生救助:事发地施工队伍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施工队伍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事故灾难发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8.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9. 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项目部与各个施工队伍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施工人员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 决定应急状态下现场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 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 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 负责治安管理。
10. 施工人员的动员与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工程人员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超出事发地项目部处置能力时,项目部向政府请求社会力量支援,项目部办公室协调有关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11. 现场检测与评估: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12. 信息发布:项目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项目部各部门具体负责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13. 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六、 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置:项目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补偿,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受伤害人员,保证正常施工,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 保险: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项目部及时联系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3. 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七、 保障措施:
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系统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救援力量;规范信息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项目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联系,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施工点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随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要及时报送,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
2. 应急支援与保障:
1) 救援装备保障:项目部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施工人员应掌握基本的救援装备情况,各施工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2) 应急队伍保障:高边坡、施工用电、交通运输等项目部部门应当组建和完善自己基本的救援队伍和应急措施。各施工员、各施工队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3) 交通运输保障: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经理应根据救援需要及时协调交通机构提供交通运输保障。请求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4) 医疗卫生保障:每个工区及施工队应当加强自身急救医疗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5) 物资保障:项目部、各施工队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各施工队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6) 资金保障:项目部及各个施工队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项目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经费项目部与各个施工队所签合同而定或协商处理。
7) 社会动员保障:项目部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施工队伍力量参与增援时,各个施工队伍要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8)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项目部负责提供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9) 技术储备与保障:项目部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为应急救援联系技术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应急技术和装备。
八、 宣传、培训和演习
1. 公众信息交流: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施工队伍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项目部各级人员提供相关支持。各施工队伍结合本施工点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队施工人员的危机意识。施工队施工人员应及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安全知识及应急知识。
2. 培训:项目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施工队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各施工队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施工队伍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项目部管理机构培训的课程。
3. 演习:项目部在工期范围内每年至少组织2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工期内至少组织2次联合演习。各施工队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工点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4. 监督检查: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九、 附 则:
1. 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规定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奖励: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队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 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 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3. 责任追究: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施工队伍或者项目部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项目部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不按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 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 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 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4. 沟通与协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各级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救援活动,开展各施工队伍的交流与合作。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