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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厂集输站恐怖袭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15日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王家川采油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还包括:《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公安部公安机关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分预案》和《王家川采油厂恐怖袭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王家川采油厂佛古塬集输站所属基层单位需要采油厂协调处置的恐怖袭击事件。    本预案所指的恐怖袭击事件是为达到某种特定的政治目的,而针对政府、公众、组织和个人使用令人难以预料的暴力讹诈或威胁行为。结合佛古塬集输站实际,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各种手段袭击重点部位、储油罐区、装卸油区、输油管道系统等生产要害部位和重要生活、活动场所。    (2)利用各种手段袭击、劫持集输油站员工或相关人员。    1.3事件响应分级    按照负责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人民政府级别,将应急处置分为I、II、III、IV四级。    (1)I级为国家(公安部)直接部署应对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的。    (1)II级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厅、局)负责应对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的。    (2)III级为地、市、州人民政府(公安局)负责应对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的。    (3)IV级为县、区(含县级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分局)负责应对油田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的。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王家川采油厂佛古塬集输站反恐应急机构,由采油厂防恐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恐领导小组)、防恐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恐办公室)、机关相关部门及专家组组成,基层单位有保安大队作为防恐专业机构。    2.1防恐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防恐领导小组是在王家川采油厂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组 长:厂分管安全、分管治安副厂长    副组长:厂长(党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保卫科、厂长(党委)办公室、财务资产科、生产运行科、安全环保科、企管科、集输站、后勤服务科等部门负责人。    2.1.1主要工作职责    (1)恐怖袭击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以各省、市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导,企业全力做好协作、配合工作。    (2)恐怖袭击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工作。    (3)配合II、III级事件,领导负责油田公司内部IV级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下达各种相应指令。    (4)必要时,向王家川采油厂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启动其它专项预案。    (5)确定厂防恐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协调调动油田公司各种应急资源。    (6)向油田公司和地方政府申请救援,负责与事发地人民政府的联络和沟通。    (7)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2.1.2防恐领导小组组长(含副组长)    (1)审定并签发本预案。    (2)负责签发恐怖袭击事件预警指令,本预案启动和应急状态解除令。    (3)根据恐怖袭击事件发展动向,及时向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启动其它专项预案。    (4)主持应急处置工作会议,批准重大应急决策。    (5)决定向油田公司或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审定并签发报告。    (6)审定新闻发布的企业信息。    2.2防恐办公室及其职责    防恐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由保卫科科长担任防恐办公室主任,保卫部负责防恐办公室日常工作,是防恐领导小组应急指挥决策的执行协调机构。值班电话:0911-    成 员:保卫科、、生产运行科、安全环保科、厂长(党委)办公室、企管科。    2.2.1主要工作职责    (1)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收集汇总,接到二级单位恐怖袭击事件报告后,密切跟踪事件发展动态,及时向防恐领导小组报告。    (2)发布恐怖袭击事件预警、解除预警指令。    (3)形成应急处置方案,向防恐领导小组报告。    (4)调动厂内部各类应急资源。    (5)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汇报,做好与地方人民政府联络和沟通。    (6)根据需要,向领导小组提供相关建议。    2.2.2防恐办公室主任(含副主任)    (1)保持与事发单位的联络,及时将恐怖袭击事件信息向防恐领导小组报告,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2)按照防恐领导小组要求,对内发布各种预警、应急指令。    (3)组织专家组和防恐办公室有关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向防恐领导小组提交。    (4)对内负责落实王家川采油厂佛古塬集输站各种应急资源的统一协调、调动,对外及时向油田公司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企业情况。    (5)建立成员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渠道,定时召集应急会议。    (6)领导本预案的修订与更新工作。    2.3部门职责    2.3.1保卫科    (1)跟踪处置有关恐怖袭击、爆炸事件应急情况,并落实应急职能指令。    (2)应急状态下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对现场警戒、保卫工作。    (3)负责协调应急状态下与事发地司法机关的联系和沟通。    (4)负责应急状态下的消防抢险车辆调动。    (5)负责对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6)负责防恐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2.3.2厂长(党委)办公室    (1)负责厂与地方政府的信息沟通与联系。    (2)负责组织起草应急事件上报材料,牵头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2.3.3生产运行科    (1)负责厂24小时应急值班、应急接警、预警工作;联系电话:0911-8619350.应急状态下承担应急调度指挥、信息收集、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2.3.4其它    安全环保科等部门落实好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指令。    3预防和预警    3.1预防与应急准备    (1)王家川采油厂佛古塬集输站对关系安全生产和民生的重要部位和基础设施,特别是生产调度、施工作业现场、原油生产处理、原油储运、运水供电、通讯设施等重点部门、部位,明确防范等级和防范制度,建立专门档案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各基层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措施落实。    (2)保卫科要加强防恐专业队伍建设,根据油田实际和所在地域社情实际,配备必要的装备,做好物资、消防、防毒、防化、防爆及交通运输、医疗防疫、通讯等方面的准备和保障工作。    (3)集输站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恐怖袭击事件的危害、救援避难知识、应急预案的内容、应急报告电话等告知单位员工,要开展普及教育,提高员工防恐意识。    3.2信息收集及报告    3.2.1信息收集    (1)王家川采油厂佛古塬集输站防恐领导小组及防恐办公室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获取油田所在地的各种有关恐怖袭击事件信息,为应急工作提供有利的信息支持。    (2)防恐办公室根据收集到的工作信息,对发生恐怖袭击事件风险进行分析,并将预测结果立即报防恐领导小组。    3.2.2信息报告    (1)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的单位必须立即报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时在1小时内报告厂防恐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2)信息报告要求及时、准确有效、持续、以书面报告为主。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立即书面报告。    3.2.3 报告内容    (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和恐怖袭击事件的性质、种类。    (2)现场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3)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经过,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4)对恐怖袭击事件发展的动态预测及造成次生灾害的风险。    (5)信息报往厂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或单位情况,政府部门处置情况。    (6)信息报告的签发人及报告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3.3 预警分级及发布    3.3.1预警分级    根据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概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风险,预警级别划分为I、II、III、IV四个级别: (1)I级(高风险):用红色表示,预计恐怖袭击事件随时会发生,涉及的单位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对现场进行封闭。    (2)II级(较高风险):用橙色表示,预计恐怖袭击事件即将发生,涉及的单位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告并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同时向驻地武装人民警察部队申请武装守卫。、    (3)III级(一般风险):用黄色表示,预计恐怖袭击事件极有可能发生,涉及的单位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告,同时申请警企联防。    (4)IV级(低风险):用蓝色表示,预计恐怖袭击事件有可能发生,涉及的单位要加大自防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自防工作措施。    3.3.2预警程序    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预警等级,防恐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收集恐怖袭击事件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    (1)认为有必要发布预警信息的应立即报防恐领导小组,并根据防恐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向油田公司好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2)根据防恐领导小组指令,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防范和准备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3)随时跟踪事件动态,及时调整措施。    3.4预警的解除    预警解除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解除指令有防恐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    (1)根据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布解除预警的。    (2)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风险消除并经专家组分析论证。    (3)各基层单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通报解除情况的。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启动    恐怖袭击事件符合IV级及以上,启动预案并向采油厂汇报。    4.2应急处置    4.2.1信息收集和报告    (1)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同时向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防恐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室报告。电话:0911-8619350。    (2)对发生IV级以上的恐怖袭击事件情况要快速核实、分析和汇总,密切跟踪事件的发展动态,防恐办公室收到情况后,及时汇总汇报防恐领导小组长,召集首次会议,签发预案启动令;向事发单位派出指挥人员和专家负责事件处置,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3)防恐领导小组审批后及时向油田公司汇报,同时与事发的和负责应急处理的地方政府部门保持联络顺畅。    4.2.2人员及财产救援和事态控制    (1)防恐办公室根据事态发展,制定防恐处置工作方案,指导事发单位先期开展抢险救助,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种类,组织人员疏散和现场封闭,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2)防恐领导小组向事发单位派出工作人员和有关专家,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对重要的生产、民生设施和设备进行紧急保护盒抢修。    (3)派出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与事发单位全面配合好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采取各种预防性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事件。    4.2.3挑拨应急资源    (1)防恐办公室及时落实挑拨各种应急队伍资源和装备等。    (2)防恐办公室根据事态发展,需要扩大应急资源时,及时向油田公司汇报和地方人民政府汇报,请求支援。    4.2.4维护稳定    (1)事发单位要加大重点要害部位检查、巡逻、控制力度,积极协助公安、国家安全等政府部门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做好事发单位伤亡员工群众的善后工作,保障基本生活标准,配合地方部门做好企业职工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做好员工内部的思想稳定工作。    4.3应急状态解除    应急状态解除需满足以下条件,解除指令有防恐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应急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的市、县人民政府、防恐领导小组有关部门提出终止应急状态的。    (1)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并经专家组分析论证,事态得到控制,正常秩序基本恢复。    (2)针对恐怖袭击事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相关专项预案已经启动。    4.4善后工作    (1)事发单位按照要求,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救治提供尽可能准确的信息。    (2)应急状态解除后,事件发生单位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减少恐怖袭击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1)防恐办公室同参加处置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引发事件的原因分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终情况、善后处理、恢复生产的措施和进展以及应急预案实施效果进行总体评价。    (2)防恐办公室按照领导要求,及时向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总结材料,针对事件处置情况,完善预防措施。    5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    王家川采油厂佛古塬集输站有保卫科、消防大队专业的反恐队伍。    5.2通讯、装备物资保障    (1)生产运行科建立健全应急通讯保障,确保应急工作中的通信畅通无阻。    (2)建立有应急物资保障制度,集输站储备应急救援所需的常用和特种设备、设施、建立区域应急保障体系,统一调拨使用。    6附则    6,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王家川采油厂保卫科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6,2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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