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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14日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生产作业现场出现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抗灾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合安煤业公司增禾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湖南省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增禾冲煤矿内部发生事故的应急工作,适合于我矿范围内发生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等事故的应急处理。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三大部分。
    1.5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始终把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增禾冲煤矿在上级安全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煤矿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分管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害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重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2.事故风险描述
    2.1矿井基本概况
    增禾冲煤矿位于耒阳市南阳镇金荣村境内,井田面积2.965km2。主采6煤,5煤及7煤都是局部可采煤层。主采煤层厚度0.7m-8.80m,平均厚度1.75m,煤层平均倾角30度。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开拓方式:斜井开拓。主井井口标高为+149.88m、风井井口标高为+155.71m,主井落底标高-2.4m,暗斜井落底标高-90m,一水平一级提升。主井1.6m绞车0.75立方串车提升,8座厢式人车运送人员。
    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采用两台FBCZ-6-NO13/22主扇,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总回风量为1016.9 m3/min,负压为860pa,局部通风采用11KW×2对旋风机压入式通风。
    实现双回路供电。
    运输方式:
    ±0m水平采掘工作面均采用防爆型畜电池机车机运输,由机车拉运至井底,提升至主井口,地面煤仓可存煤约2000吨。
    运料由地面材料场、通过主井、±0m主井底车场、南运输大巷至各采掘工作面。
    监测监控系统型号KJ70N,安装分站5个,各类传感器21余台;人员定位系统型号为KJ128A。
    排水:在+50m水平采用D80-30*6型30KW水泵2台,通过主井Φ80mm一趟水管排出地面,在±0m采用D46-50*4型45KW水泵3台,通过主井Φ108mm两趟水管排出地面,直通地面井口下方50m的4000m3水塘,沉淀后可利用水泵抽到井口水池,再以3寸水管接入井下,用1寸铁管分支至各用水点,作为生产、消防、防尘
    水(各转载点设喷头防尘)。
    通信系统采用中联通信设备有限公司AK-8120程控调度交换机,12部内部电话用于井上、下通信,外线电话均为个人手机,用于与外界联系。
    2.1.2矿井瓦斯
    增禾冲煤矿为斜井开拓,据煤矿提供资料,瓦斯涌出量:相对11.21 m3/t,绝对1.30 m3/t;CO2涌出量:相对15.72 m3/t,绝对1.31 m3/t;
    属高瓦斯矿井。但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含量不断增高。故应进一步加强通风,防止突出,防患于未然。
    2.1.3煤和瓦斯突出情况
    煤和瓦斯突出:本矿及相邻煤矿未发现煤和瓦斯突出现象。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增禾冲煤矿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设在矿调度监控中心。当发生事故后,事发单位要在矿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抢险救援。
    3.1.2应急救援领导机构
    总 指 挥:王润森(董事长)
    常务副总指挥:吴增杰(矿长)
    副总指挥:朱燕春、伍绍义、梁成义、梁承云、吴柱民
    成 员:吴继青、吴增峰、李育度、吴巨滨。
    3.1.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监控中心。主 任:黄从成(兼),副主任:邓青华、罗海风、
    生产调度监控中心电话:矿长手机15211898488负责总指挥部指示的落实和具体的调度协调工作。
    3.1.4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8个组
    1、通风、瓦检组:由通风组、瓦检组、安监员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通风组负责人担任组长。
    2、抢险救灾组:由调度监控中心、安监、带班矿长组成,调度主任任组长。
    3、安全疏散组:由事故单位、保卫组组成,事故单位的分管领导任组长。
    4、安全警戒组:由保卫组、安监员组成,保卫组长任组长。
    5、物资供应组:由供应组、机运队等人员组成,供应组长任组长。
    6、后勤保障组:由矿长办、财务组、机运队等组成,矿长办主任任组长。
    7、专家咨询组:由总工程师、驻矿安监员、通风组、专业技术人员、事故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总工程师任组长。
    8、善后处理组:由矿长办、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矿长办主任任组长。
    3.2应急救援组织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2、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决策工作,在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研究、制定救援方案,并予以组织、协调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实施紧急救助,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根据救援的难易程度,协调现场救援能力,并决定是否向有关救援部门发出请求援助支持。
    5、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现场救援力量的调配。
    6、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和保卫工作。
    7、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上报及相关处理事宜。
    3.2.2总指挥的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批准工作。
    2、领导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当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矿长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在矿长未到前,由值班矿领导负责指挥。
    3、负责对外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3.2.3常务副总指挥的职责
    1、常务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应急救援方案。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专门人员严格控制入井人数。
    3、根据总指挥授权,代行总指挥权力。
    3.2.4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制定应急救援程序,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标定报警的方位,险情的等级等要素,及时拟定救援计划并向指挥部汇报。根据事态的发展,随时修正救援方案,供指挥部决策。
    3、根据总指挥的授权,与相关救援单位进行协调并下达有关命令。
    4、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统计人员、财物的损失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将有关材料建档、归档。
    3.2.5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各小组的职责
    1、通风瓦检组:负责确定事故现场有害气体的浓度和现场通风工作。
    2、抢险救灾组:负责从全矿各单位抽调抢险队员,组织人员做好易爆物品的控制及人员、财产抢险工作。
    3、安全疏散组:负责对事故区域的人员进行疏散。
    4、安全警戒组:负责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区域和维护现场秩序。
    5、物资供应组:负责保障事故现场所需的各类应急救援物资。
    6、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7、专家咨询组:负责为指挥部现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8、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事故死亡家属的善后处理工作。
    3.2.6各有关成员的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的协助下,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作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4、与耒阳市矿山救护队队长:参加抢救指挥部的工作,参与事故救援方案的制定和随灾情变化进行方案的重新修改,并在组织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5、矿安监员: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业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施有效的监控。
    6、通风组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方法,观察主扇的工作状态,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恢复被破坏的通风系统,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7、调度监控中心主任: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协助矿长抢救和处理灾变,并按照命令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并且做好电话记录和其它记录。
    8、有关的队(组)长:负责核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升井,将现场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的报告给矿井调度信息中心,并随时接受董事长的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变处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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