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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08日
5.2.4厂办职责
做好事故地点的人员警戒、疏散工作。隔离带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保证除应急抢险人员及指挥部同意的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区内。同时监督进入隔离区内抢险人员必须配备防毒面具或其它防护用品,否则不得入内。
根据命令,随时派出足够车辆参加抢险工作。
5.2.5人资部职责
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救治。
5.2.6设备、检修部门职责
参与方案的审核和编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制定预防方案,防止同类事件的重复发生。
对现场进行监测。对抢险提出指导意见,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5.2.7日常管理机构的职责
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全面指挥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救援工作。
5.2.8 响应应急机构结构图
 
5.2.9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5)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
5.2.10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接受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命令,具体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和调度。
(2)全面了解灾害的情况,确保科学、有效、有序施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调整应变措施。
(3)掌握灾情发展的趋势,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信息联系,当人身事故或预测升级时,立即汇报。
(4)组织涉及相关设施的处置,必要时决定危险区域现场人员的疏散或撤离。
(5)调动、协调应急工作组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6)具体负责应急后期处置工作,制定现场恢复的措施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7)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授权,抢险救援结束后,宣布应急结束。
5.2.11应急救援现场各工作组职责:
(1)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应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组长,由事发部门现场抢险人员、其他分部抢险人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人资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2)主要职责:
负责人员伤害的抢险;被困人员的紧急救援;被困人员的紧急疏散;被困物资的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抢险、抢修人员的自身安全;设备的抢险、抢修;抢险、抢修中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应急现场的通信畅通;抢救物资的采购、临时贮存、发放和回收;确保抢救物资质量;为应急救援提供物资保障。
(3)稳定生产工作组:由当值值长任组长,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运行设备的调度和电网的稳定;与省调联系,稳定机组运行;提供灾情引起设备破拆的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负责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协调生产运行设备的处置和运行操作;组织灾后的设备损失的评估;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操作;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和停役设备及现场的巡检;发现灾情及时汇报;运行设备事故预想的制订;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
(4)综合协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由由厂长办公室、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经总指挥授权向外发布灾情;经总指挥授权,负责联系人力和物资的外部救援;接待外来人员或应对外界媒体;组织救灾全过程的录像摄制;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抢险现场人力资源的调配;负责撤离人员的安置;所需救援物资或人员的交通工具的安排;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饮食供应;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物品供应;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发布。
(5)安全保卫组:由安监部主任任组长,由安监部、厂长办公室部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组织监督检查各部室、部门(分部)抢险救灾措施的落实;受灾场所的安全秩序;监督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警戒;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6)医疗救护组:人资部主任担任组长,由医师、专职等医护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组建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站;受伤者的紧急救助;与地方医院联手救治;与地方医院联系、护送被救治人员。
(7)物资供应组:由物资部主任任组长,由财务部主任及专职、策划部主任及专职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调集有效资源,提供最及时、最大限度的物资保障和供应;抢险资金的落实。
(8)善后处理组:由工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厂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会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等工作。
6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为设备部、维修部、发电部。
6.1.2 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是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收集各种事故征兆,对事故征兆进行纠正活动,防止该现象的扩展蔓延,逐渐使其恢复到正确状态,并建立相应信息档案。
6.1.3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获得的信息人直接报告值长,值长按汇报程序报告。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 预警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大型机械设备突发事件预警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种级别:
Ⅰ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级大型机械设备突发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Ⅱ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I级大型机械设备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Ⅲ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II级大型机械设备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Ⅳ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V级大型机械设备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展。
预警的发布程序
通过会议或授权形式进行预警信息发布
(1)召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会议上发布预警;
(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授权由应急办公室发布预警;
(3)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变化,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时变更预警等级,由应急办公室发布预警。
    预警信息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发布可采用网页公告和短信平台形式,尽快把信息传到所有部门和班组。Ⅲ级及以上的预警信息同时上报江苏省公司。
6.2.3 预警行动
在应急预警期间,应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三级及以上的应急预警期间,每天8:00和20:00前向江苏省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1)按照要求检查确认各类抢险、抢救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器材、备料配备齐全。
(2)应急队伍熟悉各类人身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步骤。
(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适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置。
(4)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6.2.3 预警发布后应对程序
(1)在预警状态下,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做好大型机械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在预警情况下,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要以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全力以赴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6.3 预警结束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确认无引发大型机械事故的可能性时解除预警状态,将预警解除信息通过广播、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组。
7 信息报告
7.1 预警电话
本厂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888。
突发生事件24小时接警电话: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厂部办公室:外线025-88010011内线8011
集控室值长: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辅控室:外线025-88010288内线8288                 
设备部:外线025-88010161内线8161          
安全监察部:外线外线025-88010091内线8091
消防24小时值班:025-88010094 内线8094
7.2及时报告
7.2.1发生Ⅳ级事件时,发生大型机械突发事件的部门负责人及时宣布启动本部门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
7.2.2发生Ⅲ级事件时,启动本预案,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省能监办、江苏省公司报告;大型机械突发事件中有人员伤亡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把信息向上级单位通报。
7.2.3发生Ⅱ级及以上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省能监办、江苏省公司报告。
7.2.4大型机械突发事件发生后,厂部办公室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统一发布信息。其它各部门及员工未经授权严禁擅自对外发布信息或发表对事件的评论。
7.3报告内容
7.3.1内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
(2)事件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3)事件已造成的影响和发展趋势。
(4)报告人姓名、单位及通讯电话。
7.3.2 向上级单位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名称、事故发生时间、受灾中心位置、企业受灾面积。
(2)事件简要情况。
(3)人员疏散、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4) 当前大型机械设备设施、建(构)筑物损坏情况。
(5) 现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人员、应急设备、器材到位情况。
(6)已采取的措施和救援请求。
8 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根据人身伤害事故分级和分级响应的原则,的应急响应级别相对应分为四级,发生Ⅰ级和Ⅱ级突发事件时,应急响应由集团公司、省公司组织实施,厂级配合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突发事件时,启动厂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突发事件时,启动部门应急响应,各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8.2响应程序
8.2.1 响应级别确定
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根据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信息及事态发展趋势,按照突发事件分级规定,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建议响应级别。
8.2.2 响应启动
(1)发生符合Ⅳ级响应条件的事件,部门负责人宣布启动现场处置方案。
(2)发生符合专项预案Ⅲ级响应条件的突发事件,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宣布启动相关专项预案
8.2.3 响应行动
启动应急预案后,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进行应急行动,通知应急体系有关人员到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召开应急会议,安排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开展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8.2.4 信息报告
根据掌握的信息按照信息报送规定向上级单位报告事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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