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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10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机械设备伤害安全事故的防范,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处置工作,结合本企业应急资源,强化预防机械伤害事故意识,提高应急救援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编制本应急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所属施工现场针对大型机械设备及使用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因素的应急准备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响应、教授、恢复、结束等应急程序。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3.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3.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1.3.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3.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3.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11;
1.3.8《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7;
1.3.9《起重机械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2006;
1.3.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
1.3.11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强制性条文、标准;
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危险源辨识应全面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六种类型,经过对施工生产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确认可能发生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作业活动和作业内容等因素。
(见附录八:机械伤害危险因素表)
一旦发生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可能造成人员重伤,甚至发生三级以上死亡事件。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的基本方针,实行先近后无、先重后轻、先抢救后冶疗基本原则。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主要成员组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经理任总指挥,党委书记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项目办公室、安质部、工程部、财务部、物资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职能部门担负相应应急职责。项目部所属各工区成立应急指挥分中心,施工项目组成应急小组,实行分级协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人员的联系电话

 

序号
 名
单位
 务
手机
3
周喜
中建五局安徽公司
项目经理
18919661316
2
吴长树
中建五局安徽公司
生产经理
18709822839
3
刘建忠
中建五局安徽公司
总工
18655313303
4
杨崇文
中建五局安徽公司
商务经理
15675528603
5
蒋浩
中建五局安徽公司
安全总监
15802670067
6
汤劲松
中建五局安徽公司
工区负责人
18505629988
外部其他联系方式:气象:121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救援:120
 
4.2指挥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负责项目部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响应、救援、恢复、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工作。各工区的应急指挥中心作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负责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项目设置应急救援小组,对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实施应急救援。
4.2.1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全面部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快速有效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灾,救治伤员。并对应急行动中发生的不协调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二)根据事故灾害发展情况,对危及到的周边单位和人员,及时指挥、组织疏散工作。
(三)密切注视安全事故控制情况,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做好信息处理,同时协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四)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应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规范和完善。
4.2.2总指挥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全面指挥、开展应急救援;
(二)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根据事故灾害与发展情况,决定停止初始扑救,紧急撤离等措施,依据事态扩展状况,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4.2.3副总指挥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总指挥,具体负责应急响应救援行动。向应急总指挥提出控制事故扩大的应急救援对策和建议;
(二)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迅速有效的组织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努力降低事故损失,减少事故影响;
(三)负责与企业外部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与沟通,协调救援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事故影响区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4.2.4应急小组职责
项目经理部须相应成立应急小组,设置指挥联络组、现场抢险组、技术支持组、警戒保卫组、安全疏散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恢复组等专业小组,指定组长及成员,设立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记录。
1)指挥联络组:负责事故监查与评估,做出正确判断,执行、传达救援命令,组织、指挥现场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落实现场重大风险因素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信息通报和联络,确保信息畅通,发布准确,反馈迅速;负责现场事故上报工作。
2)抢险救灾组:发生事故后迅速组织抢险队员实施抢险救急方案,进行抢险、排险,抢救伤员,抢运物资。及时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3)技术支持组:根据事故现场特点,提供科学技术支持,有效指导应急行动;提出抢险方案和避免事故扩大的应急措施。
4)警戒保卫组:发生事故后迅速与指挥联络组沟通、报告,了解告知事故发生原因及其他情况。负责危险区域的警戒和现场治安保卫工作。
5)安全疏散组:负责现场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与安置和现场周围重要物资的转移。
6)医疗救治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和紧急处理,并护送伤员到医疗抢救点或附近医院救治。
7)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应急物资和器材、设备的供应,组织协调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
8)善后恢复组:负责事故善后处理,负责救援结束后现场清理及生产恢复工作。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
5.1.1安质部负责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收集、评价、分析、处理,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等应急机制和应急系统,依托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及局域网络,构建安全监控信息网络,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体系。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及相应预防措施,实现资源共享。
5.1.2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事故预防工作,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报公司安全质量监察备案。
5.2预警行动
针对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工作,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以隐患整改通知、通报等形式传递预警信息,并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促消除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事前预防、降低损失目的。
6、信息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区负责人报告;工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发生死亡、重伤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应立即向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报告,项目经理应于1小时内,向公司和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及工程详细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五)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六)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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