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起重伤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11日

 1、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码头工程需要大型起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密集,存在频繁的交叉作业,如发生意外,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影响较大,起重作业安全是本工程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2.1抢救人员优先的基本原则;

  2.2.2控制事故扩大优先的基本原则;

  2.2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起重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起重伤害事故的预防:

  3.1起重机有省、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证书,起重船有《船舶检验证书》,船员有《适任证书》,起重司机、起重指挥工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3.2船舶水上不下安装作业前到海事局办理《水上水下作业施工许可证》及《航行通告》。

  3.3起吊作业钢丝绳、卡环和绳套等配套设施须有质量合格证。

  3.4起重作业“十不吊”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内容有: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楚;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吊装;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

  3.5选用的绳具、卡环须与被吊物重量相匹配,不得起吊气瓶、压力容器,爆破危险品等高危物品,禁止使用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吊运人(施工作业人员)。

  3.6起重机械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行程开关、超载保护、超力矩保护、信号、喇叭等)完好,作业过程中须开启。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