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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部复工安全培训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25日

10.车辆行驶到交叉路口处要“一慢、二看、三通过”,要安全礼貌,集中精力驾驶,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通规则,非本车司机严禁操作。11.行车视距正常天气时,车距保持30m以上;风雨雪天路滑时,保持50-100m。12.雾天及烟尘影响视线时,应打开雾灯或前大灯,并靠边减速行驶,并保持车距,能见度不足30 m时,应暂停行驶。13.凡是各种车辆驾驶员都必须有操作证及经安全培训后颁发《上岗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否则按违章处理。14.因雨雪影响路滑地段应减速行驶,并保持行车视距,行驶时不得急转弯、急刹车、超速。15.汽车的转向、制动系统和安全设施、防火设施、信号和照明灯必须完好齐全,并定期检验其可靠性,否则不能上岗作业。(八)汽车在工作面装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待进入装车位置的汽车,应停在采装机械最大回转半径范围之外。2.正在装载的汽车应制动,司机不得将自己的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外,也不许其他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3. 车辆装满后待液压挖掘机司机给出信号后,方可起步运行。
        三、排土联合作业规程
        三、排土联合作业规程(一)根据排土场选择原则在适当位置选择排土场,以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落、滑坡、塌方等威胁采场、工业场地、公路等安全。(二)排土场位置选定后应进行地质测绘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探,并结合开采工艺确定排土参数。(三)排土场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弃,排土段高为20m. 排土场最小平盘宽度不得小于60米。(四)排土台阶要按设计排齐,严禁超界、超高排弃。(五)排土场要设专人指挥,以便做到有计划、有秩序的卸土,汽车司机要服从指挥。(六)排土场周围必须修筑可靠的载泥,防洪和排水设施。(七)装载机推土时,掌子边缘要留有高0.5米-1.0米,宽2.0-2.5米的土堤,保证汽车卸土时的安全,排土时推土板不应超过掌子边缘。(八)排土场卸载区设有通讯设施或联络信号,夜间应有照明灯。(九)排土场地要留有3-5%的反坡。排土场边缘要设有高度不小于汽车轮胎外径的1/2,顶宽不小于轮胎的1/3,底宽不小于轮胎的1.3倍的安全土挡。(十)推土和汽车卸土时应分区进行,以免互相干扰,行驶中的装载机不得与汽车抢行,汽车必须避让正在推土作业的装载机。(十一)装载机行车和作业时要注意瞭望。有人时需鸣喇叭警告,作业时生产指挥人员必须与装载机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十二)保持排土设备卫生清洁,配齐灭火器材。 (十三)汽车运输排土场排弃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排土场卸载区,必须推出高度不小于汽车轮胎外径的1/2,顶宽不小于轮胎的1/3,底宽不小于轮胎的1.3倍。。2.如没有安全墙时,后轮要靠近掌子边缘土堤,无土堤的掌子后轮距掌子面边不得小于3米。3.必须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排土作业。4.卸车时,汽车应垂直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墙。5.推土时严禁装载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十四)当出现滑坡和其他危险时,必须停止排土作业,直到采取安全措施,并得到工程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排土作业。四、爆破联合作业规程       本矿山采用中深孔台阶式微差爆破,挖掘机铲装、载重汽车运输开采方案。并采取垂直下降分层后退式开采,通过对开拓、采准和备采,结合回采合理调整,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组织多台阶同时作业。       中深孔爆破方法是最为有效的机械施工方法。该方法采用大型钻孔机械在岩石中钻孔爆破,具有施工效率高、爆破块度易控制、爆堆形状好、成本适中等特点。该方案使用气液联动潜孔钻穿孔,边角地带穿孔作业和处理大块,选用液压锤进行机械解小。       1、钻孔机械选择:因矿山地质属斑岩型中细花岗岩、属难爆矿体。深孔钻孔设备选用山河智能-165:宣化QLGN-120,孔径115-138 mm,配螺杆式空压机;二次解小选用小松-360液压破碎器机械破碎。         2、爆破器材选择:根据爆破作业需求,采用2#岩石乳化炸药、2#岩石膨化硝铵炸药,孔内、孔外用非电毫秒微差雷管,电容式脉冲发爆器。        开采工艺流程:穿孔作业(剥离后)--爆破作业--采装作业--运输作业--破碎作业3、炮孔检查、装药、起爆  3.1炮孔检查     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遇特殊恶劣气候、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禁止爆破作业。   3.1.1每次爆破装药前必须按爆破设计的要求对炮孔进行检查、验收, 验孔时,应将孔口周围0.5 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清除干净,孔口岩壁不稳者,应进行维护。深孔验收标准是:孔深为士0.5 m,间距为士0.3 m ,方位角和倾角为士10' 、30';发现不合格时应酌情采取补孔、补钻、清孔、填塞孔等处理措施。  3.2装药    3.2.1水孔应使用抗水爆破器材。     3.2.2 从炸药进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警戒区,警戒区内应禁止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3.2.3人工装药不应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 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人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人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禁止装药过量。3.2.4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管线。4、起爆与警戒      爆破作业必须设立爆破指挥部,由指挥部协调各工序、各队组之间的作业。指挥部在确认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由爆破总指挥发布起爆命令。     4.1起爆方法:非电起爆网路;起爆站设在安全地点(现场必须有坚固的避炮设施),备有良好的通讯设备,起爆信号应清楚、准确。起爆站由专人负责。     4.2爆破警戒:爆破警戒必须设在危险区的边界外,危险区边界距爆破区域300m,并设有明显的标志,爆破警戒范围小于设计要求时,应扩大爆破警戒范围。    4.3起爆信号:起爆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听到和看到。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指定的安全地点,并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有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进行起爆。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报信号。爆区经爆破后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5、爆后检査 起爆后安全等待时间5分钟,待爆破岩体、残架(件)塌落稳定,确认炮烟散去后,才准进入爆区进行检查,发现有盲炮或未塌落稳定的岩体及爆破体时,应立即报告,由爆破技术员划定危险范围,设置标志,并派专人处理。发现有残留爆破器材时,应在以后的清渣过程中指派专人负责配合,继续查找残留爆破器材,按《爆破安全规程》规定集中销毁。在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深孔爆破盲炮处理方法:         (1)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连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连线起爆;(2)可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3)所有的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做进一步处理。    (4)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四、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节:工伤认定知识
        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1、当前各类安全生产问题错综复杂,但其中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主要有4个因素:a 、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b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生产安全事故居高不下。c 、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护。d 、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实现《安全生产法》的目的,应当把握5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安全生产,人人有责。2、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4、从业人员必须提高自身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份子。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六先”,即: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工作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对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至关重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落实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规定:
        1、学习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4、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2、得知危险因数、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2、得知危险因数、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1、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的权利。
        2、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和给予民事赔偿,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义务。
        3、发生安全事故后,从业人员首先依照劳动合同和工伤社会保险合同的约定,享有相应的补偿金。
        4、从业人员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和民事赔偿的金额标准、领取和支付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数及时报告的义务。第五节:工伤的认定认定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就伤复发的。
        不属于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等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五、常见的违章作业行为
        1、没有岗位工种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各类车辆驾驶员,爆破人员等);2、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考试合格就上岗作业;3、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4、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进行生产作业;5、未按规定放置材料、制品及工具、阻塞安全通道,或将工具、用具放置危险区域;6、工作前未对检查机械、设备或使机械、设备带故障运行,及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7、发现隐患,未按规定排除和报告、冒险作业;8、不按规程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操作;9、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对方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10、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拆除安全保护装置;11、在油库等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2、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13、不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的警示、擅自进入危险区域;14、随意挪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15、不遵守限速标志、驾车超速行驶;16、操作机械、设备超速、超温、超负荷运行;17、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或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加油、检修、清扫设备;18、攀登吊运中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19、驾驶无证车辆或擅自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20、机动车辆行驶时,人员上、下及抛掷物品;22、未进行通风,就进入油罐、水罐等容器内部作业;23、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24、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25、酗酒滋事;26、带亲属、朋友、小孩上班;27、乱接、乱拉电线;29、在作业区域内吵架不听劝阻;30、机器设备零部件损坏、丢失、残缺不及时报告;31、在车辆行驶区域内坐、卧;32、在挖掘机、装载机作业半径内逗留或将其它器具;32、挖掘机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方移过;33、汽车驾驶员爬到驾驶室上指挥挖机装车;34、挖掘机未清除上部边坡上的浮石、危石、伞檐体就在下方作业和休息; 35、在有坍塌、滑坡、开裂变形的高台阶、高料堆上、下边缘作业和休息;36、非操作人员触摸运行中的车辆、机械设备; 37、在运输主干道和弯道上停放车辆,即使运输途中车辆出现故障也及时拖离主干道和弯道; 38、车辆、机械离台阶和道路边缘及边坡脚不少于1米的安全距离; 40、加油时,机械、车辆发动机未 熄火,排气管正对加油枪; 41、生产区域范围内,禁止吸烟后,乱丢烟头;42、在有杨尘的生产作业场所,未按规定洒水降尘;43、使用油类清洗零部件时,吸烟或明火作业;44、装车过程中驾驶员将头、手伸出驾驶室或对车辆进行检查、检修;45、上下机械、车辆采取跳跃动作;46、排土场边缘排土线不设置安全车档、在台阶边缘装载机平行于排土线作业;47、排土场、采场台阶高度、宽度、坡面角不符合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48、开采顺序未经实际论证且不符合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49、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食用零食;50、装车超高、超宽;51、货箱未落下就驾驶车辆行走
        六、常见的违反纪律行为
        1、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等;2、班中睡岗、离岗、脱岗、串岗;3、班中干或说与工作无关的事;4、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安排的工作经常找人扯皮或工作做不到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5、未经单位安排,私自顶替他人上班;6、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外出;7、非岗位工作人员,擅自进入炸药库、油库等地方;8、蓄意做或说中伤和诽谤同事的事和话;9、违反公司其它管理规定的行为;10、员工醉酒上班和工作时间喝酒;11、员工因责任心差,给工作、生产造成损失或影响企业形象者;
        愿大家走好每一步,安全每一天、快乐、平安每一年!本次培训结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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