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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培训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21日

(一)目的 
    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定义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三) 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应当告知作业单位现场存在的风险,提供现场作业的安全条件;审查作业单位动火作业措施或相关方案,监督现场作业安全,发现违章有权停止作业;
      2、作业单位负责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并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或方案,开展作业前安全培训或交底,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现场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及时终止作业。
      3、作业申请人是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负责提出作业申请,落实作业安全措施,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并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作业批准人或其授权人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与作业单位沟通工作区域风险和基本安全要求,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授权后批准人扔承担动火作业安全的最终责任。
       5、作业监护人应当经过安全培训,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部位状况,对动火作业实施全过程现场监护;对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或制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6、作业人员在动火作业前应核实动火作业部位、动火时间,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许可及操作过程相关要求;发现不能保证动火安全时,应当天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四)动火作业的分级
    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A级动火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B级动火作业 
    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C级动火作业 
    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A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五)动火作业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 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 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 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 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 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 没有消防措禁止动火。
      (七)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1、作业单位应当确认作业人员的资质,并对动火作业内容、作业环境等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2、动火作业区域应当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作业区域;必要时,作业现场应当配备消防车及医疗救护设备和器材;
    3、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应当切断物料来源,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或拆除处理,并彻底吹扫、清洗或置换;作业区域内的漏斗、排水口、各类井口、排气管、地沟等应封严盖实;
    4、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动火时间距气体检测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
    5、作业前应当进行安全交底,并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6、动火作业人员应当在动火点的上风向作业,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火花飞溅;
    7、应当根据规定的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进行检测,记录检测时间和检测结果,检测不合格时及时停止作业;
    8、动火监护人应当坚守作业现场,动火监护人变动需经批准;
    9、如果动火作业中断30分钟,继续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动火监护人应当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八)特殊情况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高处动火作业使用的安全带、救生索等防护装备应当采用防火阻燃的材料,需要时使用自动锁定连接;高处动火应当采取防止火花溅落措施;
    进入受限空间的动火作业应当将内部物料除净,并采取空气对流或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换气;作业前应当检测氧含量、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在带有可燃、有毒有害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上不允许动火;确需动火时,应当制定严密可靠的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并经审批确认;
      (九)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1、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为特级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标准要求。严禁在生产不稳定以及设备、管道腐蚀等情况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严禁在输送含有毒气物质管道等可能存在中毒危险环境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
         2、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中,由管道内泄露出的可燃气体遇明火后形成的火焰,如无特殊危险,不宜将其扑灭。
         3、严禁负压动火。
   
    (十)安全操作规程
    C级动火作业要求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5)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它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等)、水蒸汽、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担当部门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沙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6)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曝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拽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搭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2. A级和B级动火作业特殊要求 
    (1)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必须按规定负责组织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严格落实“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担当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看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2)B级动火作业由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安全环保科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派人协助确认;A级动火作业必须经安全环保科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协助确认,经安全环保科确认许可,落实《安全作业许可书》要求及有关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清理现场,动火区域周围十米严禁放置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气瓶、其它化学品等易燃品及包装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确监火人,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时应在动火区域洒水浸湿。动火作业时,火种可能进入涂装室、油库及其它高危区域时,应将该区域洒水浸湿。
    (4)A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应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方)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安全动火方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A级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尤其是涂装场所、油库、气站等;在易燃易爆场所挥发性气体气味较浓时,严禁动火,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置换,在无明显气味时方可动火。
    (十一)安全作业许可书
       1、《安全作业许可书》由担当部门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方提出动火申请,经担当部门初审后,到安全环保科办理。安全环保科终审批准《安全作业许可书》。
       2、《安全作业许可书》一式两份,办证人员一份,安全环保科一份;办证人员持《安全作业许可书》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并将《安全作业许可书》交动火人;动火作业完毕后,《安全作业许可书》要交给担当部门存档保存
           
    3、《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安全作业许可书》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安全作业许可书》的有效时间以安全环保科批准的为准,当超出有效期限时,必须重新申请办理,并获批准,禁止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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