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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前班后会安全知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4月19日
 
治安常识讲评
 
1.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于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为。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有四个条件:
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二,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三,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四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2.社会交往常识
2.1外出上街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随便横穿马路或闯红灯,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2乘坐车辆外出时一定要注意乘坐汽车的安全状况。尽量不要乘坐破旧、超载的个体私人车辆,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2.3外出期间无特殊情况,不要喝酒,参与应酬时不得喝醉,并要两人同行。
2.4因天气变化,妨碍交通时,一定要做好防范措施。
2.5职工在下班后应及时回家,有特殊情况需外出会友、娱乐等要及时和家人或同事讲清楚,如有事便于寻找。
2.6夜间娱乐、会友等注意不要时间太晚,应尽量在晚上十点前回家,并且尽量不走地处偏僻、人烟稀少的路巷。
2.7女职工下中班后应尽量乘坐班车,晚上外出时,应结伴而行,外出时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话,以免受骗上当,如遇到危险时应保持镇静,灵活处理。
2.8在外吃饭,一定要食用干净卫生的食物,不要到路边小摊吃饭,不吃半生不熟的食物。
3.交通知识讲评:
3.1.外出上街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随便横穿马路或闯红灯,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3.2.乘坐车辆外出时一定要注意乘坐汽车的安全状况。尽量不要乘坐破旧、超载的个体私人车辆,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3.3.并且尽量不走地处偏僻、人烟稀少的路巷。
3.4.如果车辆不幸翻滚,要切记不要抓死某个部位,只有抱头缩身才是上策。
3.5.船舶夜间航行时,不要用手电筒向水面、岸边乱照,以免引起来船误会或造成驾驶人员的错觉而发生危险。
3.6.如果所乘的船舶在海上突然发生严重遇难事故,在撤离舱室前,首先应尽可能多穿衣服,能穿不透水的衣服则更好,戴手套、围巾、穿好鞋袜,不论什么季节,多穿衣服都是必要的,落水后可使身体表面与衣服之间有一层较暖的水,而衣服又能阻止这层水与周围冷海水的对流交换。
3.7.进站上车时应该走规定的检票口,通过天桥或地道,不可穿行铁道钻车、跳车,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3.8.列车进站时,旅客和送客的人都应退离安全白线。
3.9.列车运行时不要把手、脚、头部伸到窗外。
3.10酒后、服药后、情绪波动时不宜驾驶机动车。
3.11.驾驶摩托车必须戴头盔、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
3.12.乘车五忌:
3.12.1忌未等车停稳,抢先上下车;
3.12.2忌在行车道上呼叫出租车;
3.12.3忌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长途车;
3.12.4忌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将身体某个部位伸出车外或跳车,禁止人、货混装;
3.12.5忌乘车货运车时站立或坐在车厢拦板上。
 
职业危害及防护知识讲评
 
1.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而不是人人有份的福利待遇,要按规定发放、领取。各单位要在工艺、设备上努力进行革新和改造,尽快的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
2.防护用品一定要正确使用。比如:女工帽是保护女工发辫不被机器绞碾的;防护手套是防护手烧伤、烫伤、刺手和磨手的;防护服是防止烧灼、刺割、磨损、绞碾等危险的。按操作规程要求,工人必须带好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生产岗位,不得借任何理由拒绝佩带防护用品。
3.目前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手套、防护镜、工作服、绝缘鞋、防砸鞋、防尘面具、防毒面具等。
4.各部门领取发放劳保用品,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发放台帐,严格按标准发放。
5.特殊岗位需增发劳保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请,由技术部门认可,需求部门书面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6.严禁将劳保用品挪为他用。
7.职工离开企业,必须将工作服交回。
8.职工对劳保用品的发放有意见的可以反馈安全管理部门,主管部门现场落实后予以答复或解决。
二) 典型事例讲评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全班员工进行案例警示,由各分公司、部门、直属车间根据安监部要求,每周组织资料并宣贯到相关班组。
三)专业安全知识讲评:
各班组根据班组中使用的危险设备和设施等安全管理要求,有针对性的讲评
 
● 用电安全知识
 
适用于接触电气设施的班组
1.触电事故的种类: 
A.电击:
a.直接接触电击:触及正常状态下带电的带电体。
b.间接接触电击:触及正常状态下不带电、而在故障下意外带电的带电体。
单线电击:人占在地面上,与一线接触。(可以是直接或间接)
两线电击:人与地面隔离,两手各触一线。(可以是直接或间接;可以是两相,也可以是单相)
c.跨步电压电击:
B.电伤:电弧烧伤、电流灼伤、皮肤金属化、电气机械性伤害等。
2触电防护:
基本防护原则——应使危险的带电体不会被有意或无意地触及。
基本防护措施——绝缘、屏护和间距
间接接触电击防护: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加强绝缘、电气隔离、不导电环境、等电位联结、安全电压、漏电保护器。
3安全电压的等级:42V、36V、24V、12V和6V。
可以作为安全电源的主要有: a.安全隔离变压器;b.蓄电池及独立供电的柴油发电机;c.即使在故障时仍能够确保输出端子上的电压不超过特低电压值的电子装置电源等。
4.漏电保护装置的选用:
用于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时:应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及其以下的高灵敏度、快速型。
5..需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场所:
触电、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和新、改、扩建工程使用各类低压用电设备、插座,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6.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场所:
6.1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 ;
6.2手持式电动工具(除Ⅲ类外〕、移动式生活日用电器(除Ⅲ类外)、其他移动式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大的用电设备,心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
6.3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及其他导电良好的场所,如机械加工、冶金、化工、船舶制造、纺织、电子、食品加工、酿造等行业的生产作业场所,以及锅炉房、水泵房、食堂、浴室、医院等辅助场所 。
7.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志
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须设制清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设备铭牌的右上方应有明显的“Ex”标志。
8.电气灭火:
发现起火后,首先要设法切断电源!切断电源应注意以下几点:
8.1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和烟熏,开关设备绝缘能力降低,因此,拉闸时最好用绝缘工具操作。
8.2高压应先操作断路器而不应该先操作隔离开关切断电源,低压应先操作电磁启动器而不应该先操作刀开关切断电源,以免引起弧光短路。
8.3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适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灭火工作。
8.4 剪断电线时,不同相的电线应在不同的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空中的电线时,剪断位置应选择在电源方向的支持物附近,以防止电线剪后断落下来,造成接地短路和触电事故。
9.带电灭火安全要求:
9.1应按现场特点选择适当的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是不导电的,可用于带电灭火。
泡沫灭火器的灭火剂(水溶液)不宜用于带电灭火。(因其有一定的导电性,而且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有影响)
9.2用水枪灭火时宜采用喷雾水枪,这种水枪流过水柱的泄漏电流小,带电灭火比较安全。用普通直流水枪灭火时,为防止通过水柱的泄漏电流通过人体,可以将水枪喷嘴接地(即将水枪接入埋入接地体,或接向地面网络接地板,或接向粗铜线网络鞋套);也可以让灭火人员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靴或穿戴均压服操作。
9.3人体与带电体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用水灭火时,水枪喷嘴至带电体的距离:电压为10 kV及其以下者不应小于3 m。
10.安全用电有哪些措施?
10.1不要购买“三无”的假冒伪劣电器产品。
10.2使用电器时应有完整可靠的电源线插头,对金属外壳的电器都要采用接地保护。
10.3不能在地线上和零线上装设开关和保险丝。禁止将接地线接到自来水、煤气管道上。
10.4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要用湿布擦抹带电设备。
10.5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要随便移动带电设备。
10.6检查和修理家用电器时,必须先断开电源。
10.7电器的电源线破损时,要立即更换或用绝缘布包扎好。
10.8电器或电线发生火灾时,应先断开电源再灭火。

 
适用于有特种设备和危险设备的班组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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