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隧道开挖安全培训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0日

 

培训
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颁发的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2、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⑵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⑶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⑷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⑸采用液压凿岩台车作业时,应符合施工机械操作规程;
⑹钻眼过程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现场值班。
3、爆破作业除应符合爆破作业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⑵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并设立爆破警界线,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
ⅰ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米;
ⅱ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米;
ⅲ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
ⅳ双线上半断面开挖时不小于400米;
ⅴ双线全断面开挖时不小于500米;
4、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⑴照明不足;
⑵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⑶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⑷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⑸没有警戒好。
                  
 

 

培训
5、洞内爆破不得使用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6、洞内爆破不得采用明火起爆。
7、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15分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⑴有无瞎炮;
⑵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⑶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⑷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8、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9、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当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凿深孔爆破并采取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项限制
⑴制订操作细则,并经批准;
⑵钻孔与装药顺序应自上而下,钻孔与装药孔至少隔开一排,其距离不小于2.5米;
⑶钻孔与装药人员必须分区。
10、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米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11、采用电雷管起爆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有关规定。
    12、开挖台车
1、开挖台车上要有防护栏并且牢固可靠。
2、在开挖台车前必须有下行车辆限高标示牌及反光膜。
3、开挖台车移动前先把台车上可坠物清理干净,台车移动过程中台车下禁止通行。
4、开挖台车上的平台板要搭牢固,禁止使用未搭平台板或搭接不牢固的台车。
5、开挖台车上要使用36伏低压照明。
13、电焊机要有接地保护。
    14、爆破器材必须当天领取,当天使用。若当天使用不完的爆破器材,必须当天退库。
 
 
 
 

 

培训
15、在掌子面水比较大时,出碴结束后,及时梳理出排水沟,将掌子面积水排除,确保掌子面施工干净、整洁。
 
注:本表一式二联,一联留存,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