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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2016年1月3日安全生产简要情况

作者: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05日

一、重特大事故情况

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较大事故情况

1.金属矿

(1)12月30日,陕西商洛市商州市,鑫源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坪金矿井下发生柴油发电机尾气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2)12月30日,广西文山州广南县,文冶公司那丹锑矿发生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

2.烟花爆竹

12月28日,河南焦作市武陟县,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3.工商贸其他

12月28日8时20分,黑龙江鹤岗市萝北县,军川粮库一养猪场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4.道路交通

发生7起、死亡27人。

三、上周安全生产主要特点及警示

1.金属非金属矿山连续发生较大事故

上周金属非金属矿山连续发生2起较大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金属非金属矿山各类事故隐患。二是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7号)要求,加强机械通风系统建设,确保局部通风管理安全可靠。

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较大事故

上周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1起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暴露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在部分行业领域仍然屡禁不止。

防范措施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把“打非治违”工作抓实抓细,针对烟花爆竹隐蔽性、流动性和顽固性强的特点,以县乡基层为重点,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二是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烟花爆竹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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