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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镇“6·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29日

 2018年06月25日18时23分许,在东莞市大岭山镇太公岭村道焦迳街25号对出路段,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倒车时与一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为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办函〔2014〕413号)精神,2018年6月26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大岭山镇安监分局、监察室、总工会、交通分局、交警大队和太公岭村委会组成的大岭山镇“6·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相关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肇事车辆情况

粤BDD576号重型厢式货车,厂牌型号为乘龙牌     ,车身颜色:蓝,车辆使用性质:货运,车辆识别代码号:    ,发动机号:    ,驾驶室核定载客:3人,核定载质量:7700千克,整备质量:7705千克,总质量:15600千克,事故发生时实际载客1人,没有装载货物(空车)。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为深圳市卡卡货的运输有限公司,登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出厂日期为2016年03月18日,初次登记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5月31日,机动车当前状态:正常。

车辆投保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强险保单号:    ,商业险保单号:    ,第三者责任保险100万。

经公安交通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该车近三年违法记录有11条,均已处理,近两年无历史事故记录。

(二)肇事驾驶人情况
1、粤BDD576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韦成宝,男,壮族, 年  月   日出生,户籍地:广西马山县     ,于2007年12月28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    ,准驾车型B2,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8日,当前驾驶证状态为正常。符合驾驶重型厢式货车资质。韦成宝取得广西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颁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2021年06月23日)。

道路经公安交通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韦成宝近三年有7条交通违法记录,均已处理,无历史事故记录。

事故发生当天,经大岭山镇交警大队现场对韦成宝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0毫升,没有涉嫌酒后驾驶;采集韦成宝尿样进行毒检,结果显示阴性,没有涉嫌毒驾。

(三)检验检测情况
1、交警大队聘请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抽取韦成宝血液样本进行血液中乙醇含量检验,经鉴定结论为:韦成宝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份,未涉嫌危险驾驶。

2、交警大队聘请广东永泰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粤BDD576号重型厢式货车的安全技术进行检验,经鉴定结论为:粤BDD576号东风乘龙M3重型厢式货车经过低速制动鉴定、操作鉴定、测量鉴定,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制动系统 、转向系统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合格),灯光系统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合格)。

(四)涉事单位情况
深圳市卡卡货的运输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    ,法定代表人:陈炎,成立日期:2015年6月15日;于2016年4月29日取得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粤交运管许可深字     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有效期至2019年11月17日。

(五)肇事车辆相关情况
粤BDD576号重型厢式货车车辆实际支配人为韦成宝本人。2016年原车主李国全出资购买粤BDD576号重型厢式货车,于2017年7月以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卖给韦成宝,韦成宝购车后自行与深圳市卡卡货的运输有限公司签订挂靠合同。

(六)事故现场情况
1、天气情况:事故发生时间为2018年06月25日18时23分许,事发时事故路段天气正下小雨。

2、道路情况:事故现场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太公岭村道焦迳街25号对出路段,该路段为南北走向,南往太公岭村方向,北往凤凰路方向,混合车道的水泥路面,路宽为600cm,店铺门前路宽为570cm,事发时停有车辆,视线良好,路面潮湿、平直。

3、货运车辆运行状态,载客载货情况:于2018年06月25日18时23分许,韦成宝驾驶粤BDD576号重型厢式货车在大岭山镇太公岭村焦径街某无名泡沫工厂卸货后(空车),倒车出厂门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七)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1、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万桂香,行人,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事故发生后当场死亡。经法医检验,万桂香符合钝性暴力(如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06月25日18时23分许,韦成宝驾驶粤BDD576号重型厢式货车在大岭山镇太公岭村焦径街某无名泡沫工厂卸货后,从该厂倒车出来,倒车过程中,该货车车尾碰撞行人万桂香身体,致使万桂香倒地,后该货车左侧后轮碾压万桂香身体,造成行人万桂香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二)应急救援及处置情况
1、接处警情况:2018年6月25日18时29分许,交警大队值班室接群众林生(电话:      )报案称:在东莞市大岭山镇太公岭村道焦迳街25号对出路段发生一宗一辆粤BDD576号重型货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行人死亡。接报后,大队民警李海鸥将该情况报事故中队值班领导副中队长何永楷,副中队长何永楷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副大队长钱炳华。于18时40分许,交警大队钱炳华副大队长和事故中队副中队长何永楷立即带领民警李海鸥、刘宇锋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疏导交通,调查取证等工作,并通知大岭山医院救护中心前往现场救援。

2、现场应急处置:于18时52分许,交警大队人员到达现场,现场发现一辆粤BDD576号重型货车,一名行人当场死亡。随后大队钱炳华副大队长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市交警支队、镇政府、镇安监分局。于当日19时30分许,事故现场清理完毕,肇事车辆拖至停车场停放保管,现场道路恢复交通。

经评估,此次事故现场处置得当,救援行动开展有序,事故应急处置较好。

(三)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交警队立即组织人员与镇安监分局做好工作对接及上报相关调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事故善后维稳工作顺利开展。死者尸体当天已送至市殡仪馆防腐,死者家属情绪稳定。7月17日,交警大队出具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了事故双方的责任。双方当事人均对交警大队做出的事故认定无异议。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调查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询问取证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收集和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韦成宝驾驶机动车倒车过程中,没有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1、深圳市卡卡货的运输有限公司。作为涉事车辆的所属单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及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不完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不完善、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建档;车辆档案不全及车辆技术档案相关内容的记载不及时、完整和准确;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安全例会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显示只有少数人参加及签名,驾驶人韦成宝从未参加安全例会,公司未引起重视,无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公司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全年均无隐患排查。                                

2、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在事故发生前,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引进科技手段,提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顶格处罚,2017年至今,深圳港货局注销102个违规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 撤销10辆违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撤销2家违规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87家违规企业罚款271万元;加强监管力度,保障货运行业安定有序;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着力处理违规超载超限运输行为;组织开展行业应急演练工作;强化GPS动态监管工作;持续开展营运资质清查注销工作;建设“网上港货局”,解决企业无法接收安全文件问题;开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警示约谈工作。

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大岭山分局。2018年我分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扎实推进“道路运输平安年”、“平安交通”等活动,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等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履行了相关职能。据统计,2018年6月至8月,我分局共组织开展大岭山镇交通运输行业行业安全检查90次,检查企业60家次,其中危运企业12家次、客运企业2家次、维修企业33家次、普通货运5家次、驾培场地8家次。发现隐患8宗,现已完成整改8宗,整改率达100%;安全生产事故0宗,行业秩序整体平稳有序。

4、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岭山大队。2018年上半年,大岭山交警大队共查处交通违法28909宗。其中路面查处交通违法8038宗,电子警察抓拍违法17631宗,查处涉酒驾驶150宗(酒后驾驶142宗,醉酒驾驶8宗),机动车违法占道停放11128宗,暂扣各类车辆共2334辆。共拘留违法人员70人,其中行政拘留34人,刑事拘留36人。大岭山交警大队每月对辖区交通事故进行分析研判,组织大中队领导深入辖区道路,对辖区路段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进一步切实提高民警路面管控、处理交通事故、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提升见警率和出警处警效能,精准打击重点交通违法、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压力。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大岭山镇“6·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般道路经营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议对大岭山镇“6·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单位作如下处理:

(一)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韦成宝驾驶机动车倒车过程中,没有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对此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交警大队已于2018年6月25日对韦成宝刑事拘留,7月27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其执行逮捕,现羁押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理的单位
1.深圳市卡卡货的运输有限公司。作为涉事车辆的所属单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及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不完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不完善、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建档;车辆档案不全及车辆技术档案相关内容的记载不及时、完整和准确;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安全例会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显示只有少数人参加及签名,驾驶人韦成宝从未参加安全例会,公司未引起重视,无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公司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全年均无隐患排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卡卡货的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建议由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依法对深圳市卡卡货的运输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理。

2.陈炎。作为深圳市卡卡货的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负责人,未依法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由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依法对陈炎实施行政处罚。

3.与事故有关民事法律争议,建议当事各方通过民事法律途径处理。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交通运输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深入排查运输企业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管控。一是要督促运输企业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严格把关,杜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和不具备合法从业资格人员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二是要检查辖区“两客一危”、货运车辆所属企业,倒逼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监管;三是严格开展在用重点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资格审验,发现道路运输企业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实施违法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交通事故的,坚决予以依法查处。

(二)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一是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各运输企业结合实际,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向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强化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力,督促各运输企业在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之后,要建立完善日常考评和检查机制,重点是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政府及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要强化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要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宣传,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一是要结合典型案例、突出违法等,向“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驾驶人推送案例通报、事故预警等警示信息;二是要继续用好隐患约谈、问题通报等有效做法,结合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及时将当前事故风险隐患通报给运输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要发挥短信平台、电视、新媒体等不同媒介的优势,采用短信提示、广播发布、字幕提示、警示片教育、公路沿线显示屏推送以及新媒体话题设置等方式,广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工作。

(四)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以及挂靠企业要加强对挂靠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加大管控力度,加强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岗位教育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及安全文化宣传,完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组织网络,健全车辆一车一档档案,落实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长途驾驶员休息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定期对挂靠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保养制度,发现车、件隐患及时排除解决,确保安全无事故,加强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力度,通过监控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管,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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