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北京局3月24日京沪线职工死亡一般B类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20日

1.事故概况。2015年3月24日2时32分,北京局北京西电务段丰西信号车间南信号工区1名见习生,在京沪线丰台站内上行K20+800处作业时身体侵限,被通过的K7704次列车碰撞,当场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
2.事故原因
南信号工区工长在天窗作业结束后,擅自指派见习生上线维修作业,且在作业中没有履行现场防护职责,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3.事故责任。北京局北京西电务段全部责任。
4.事故教训
(1)作业层面。一是点外作业纪律不严格。工长在没有计划的情况下继续作业完成剩余工作量,且将作业人员分为2组,严重违反天窗点外上线作业红线规定和防护制度。二是基本制度不落实。工长带领3人上线作业携带了2部防护电台,未携带备用电池,其中1部防护电台因电量不足不能正常使用,但工长没有落实联系中断停止作业下道避车制度。三是师带徒制度不落实。在本次维修作业中,工区将该见习生安排为现场作业人员,而其师傅担任现场防护员,严重违反师傅带徒弟的规定。
(2)车间层面。一是维修天窗措施审批把关不严。车间没有发现和纠正安全措施中存在的分工不合理、作业地点不明确等问题,也没有进行安全风险提示,对作业内容审批不严。二是月度天窗维修计划不落实。车间未结合月度维修天窗计划,细化周工作具体内容和作业地点,造成工区随意变更维修作业内容和范围。三是干部履责不到位。今年以来,车间只有5名干部对南信号工区进行了现场检查盯控,盯控检查发现的问题少。
(3)电务段层面。电务段对见习生劳动安全培训管理措施有缺失,没有细化制定三级劳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劳人、职教部门对见习生劳动安全强化培训工作重视不够,只是满足于签订了《人身安全互保协议书》,对落实情况检查监督不到位。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