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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3次列车青藏线碰撞轨距尺一般C类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20日

1.事故概况
2015年6月5日22时34分,T23次旅客列车(机车HXD1D0329,编组15-899-36,司机李百川、秦涛)运行至青藏线锡铁山站K685+200处,因德令哈工务段饮马峡线路车间副主任和工长点外违章上道检查线路,在列车接近紧急下道避车时,将轨距尺遗留在钢轨上,导致T23次列车紧急制动过程中与轨距尺相撞,列车停于K686+044处。经检查线路、机车无异状后于22时38开车。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13类事故。
2.事故原因
在未设置驻站和现场防护的情况下,违章上道检查设备,在列车接近紧急避车时将轨距尺遗留在线路上,造成T23次列车通过时与轨距尺相撞。
3.事故责任
德令哈工务段全部责任。
4.事故教训
一是车间干部违章指挥,上道检查不设防护。德令哈工务段饮马峡线路车间副主任违章下令无需防护人员,导致现场检查时无防护人员,检查人员人身安全处于失控状态。在全路安全大检查期间,违章上道、不设防护,导致发生一般列车相撞事故。二是刻意隐瞒事故实情,影响事故调查。三是维修技术标准随意提高,逐级加码,导致将一般的晃车按严重晃车进行对待,加大了车间临时上道检查的安全风险。四是工务部对工务段天窗点外车间干部检查设备不设防护,违规3人以下上道检查,工务段作业指导书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等问题没有及时检查发现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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