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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局X10607次货物列车配件脱落C类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20日

1.事故概况
2015年7月13日4时16分,西安局陇海线TFDS值班员发现X10607次机后第19位车辆后台车制动梁上有异物,4时26分到达宝鸡站停车,经检查确认为G11SK-0946147罐车加温层排水铁管脱落后卡在制动梁上,构成铁路交通一般C12事故。
2.事故原因
G11SK-0946147车辆加温套一位端排水管上部丝扣与罐体未拧紧,下部固定排水管的管卡吊座焊波缺肉、焊缝腐蚀,在列车运行中排水管卡吊座受车辆运行震动影响开焊断裂、丝扣脱落。
3.事故责任
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责任。
4.事故教训
(1)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分解检查人员对入厂的厂修车不常见部位的配件检查不到位,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管卡吊座焊波缺肉、焊缝腐蚀的问题,违反《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运(2011)207号)文件中3.4.11条“安装吊裂纹或吊板厚度小于2mm时更换,焊接处开焊开裂时,须割除原焊波重新焊固”的规定。
(2)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检查人员在对修竣的车辆进行检查交检时,把关不严,对隐蔽部位的检查存在漏洞,未发现排水管吊座焊波缺肉的隐患问题。
(3)西安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在检修作业中,作业人员、交检人员只重视车辆大部件、轮对、制动装置的检修,对罐车附属配件的检查安全意识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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