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塔试修分公司“12•2”交通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09日

事故经过:
2004年12月2日,11:30塔试修分公司驾驶员王ⅹⅹ驾驶新J—05127号东风八平随车吊卡车将头一天从轮台拉的煤卸掉后,于下午16:30在库房装200公升油桶8个去轮南小区拉汽油和柴油。行驶到半路,车的六挡无法摘掉,等到18时多,将车拖到了采油一厂三角地的远达汽车修理厂修车。修变速箱一直修到了23时多修完。王ⅹⅹ将车开出修理厂往驻地行驶,刚开出修理厂后发现六挡没有修好,王ⅹⅹ想等明天干完工作再去修车,就继续往驻地行驶。当行驶至塔河油田公路ZG2线18公里处会车,对面来车不会灯,路面看不清楚,当对面来车的车头刚一过去,王ⅹⅹ突然看见有一人在车前摇摇晃晃,就急忙向左辟让、刹车,因在会车之中,王ⅹⅹ无法再向左辟让,瞬间车的右前部撞上人 。事故发生后王ⅹⅹ给塔试修分公司打电话汇报、报案、将伤者送往轮台县医院,于2004年12月3日7时56分死亡。死者:潘ⅹⅹ,男,汉族,现年26岁,系江汉油田油建工程公司施工五处职工。事故现场由库车县交警部门处理。经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ⅹ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事故原因:
王ⅹ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3款“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预防措施:
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提示:
1、禁止设备带病运转,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2、避免夜间行车,遇到必须行车的,需征得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行车,不得自行做主,
3、夜间行车要充分辨识可能出现的风险,视线不好、情况不明等状况下应先减速、停车,观察判断安全无误后方可控制速度行驶
4、安全驾驶要戒躁、戒气,要有“得理也先让“的心态,养成良好的驾驶心态,不好判断的情况提前减速、停车观察。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