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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翻车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10日

事故发生经过:
2010年10月13日10:30分左右,特殊作业分公司作业一队驾驶员郭ⅹⅹ驾驶新J-19666号五十铃客货车装完工具后,由作业一队李ⅹⅹ对车辆进行检查,特殊作业分公司刘ⅹⅹ对车辆进行再次检查、登记,11:30分从公司创业基地出发去东疆上设备,车上乘坐四人,安装二班班长吕ⅹⅹ坐在前排,带班干部梁ⅹⅹ坐在后排中间,后排左边杨ⅹⅹ,后排右边曹ⅹⅹ。13:30到达石西基地吃饭,14:10分前往北四基地。15:20分左右驶入引额济乌水渠伴行公路,此时车上四名乘车人全部睡觉,15:38分左右车辆以每小时65公里的速度行驶至引额济乌水渠伴行公路差35米至354公里里程碑时,驾驶员打瞌睡,方向跑偏,车辆下左侧50公分高的梯形路基,驾驶员清醒过来时,车辆沿水渠与公路之间的地带行驶50米,驾驶员试图右打方向上路基,由于右打方向过猛,左前轮蹩死,在惯性作用下造成车辆向左侧翻转一圈后停在水渠边缘上的事故。
原因分析:
1、车辆下路基后返回公路时,由于转向过猛,左前轮蹩死,在惯性作用下造成翻车,这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车辆在行驶中驾驶员打瞌睡,导致车辆方向跑偏,驶下路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乘车人员睡觉,一定程度影响到驾驶员的安全驾驶,也未履行监督、提醒职责。
事故预防措施:
1、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严禁刹车、转向过猛。
2、严禁疲劳驾驶,驾驶员行车途中疲劳、犯困,应将车辆停放到安全地带休息。
3、行车过程中,作业/乘车人员严格执行公司WT/ZY 24-02《现场QHSE管理规定》3.10.12条“对于独立工作岗位由相关人员实行监督、提醒(如司机开车时,乘车人员有责任监督司机的行为及执行交通法规的情况)。”的规定以及公司WT/ZY 24-09《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9条“作业/乘车人员交通安全要求” 的规定。
提示:
1、 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行驶相应时间内,进行停车休息以防疲劳犯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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