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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矿“3.30”运输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06日

一、事故经过
2009年3月30日零点班,三矿运输工区钉道队王某,在780平硐运输大巷4500m处与同组人员共同更换一副DX638-4-1216型道岔,完成工作任务后独自一人向外走,6时15分,当有一列车路过时,王某扒乘在一辆平板车上,期间平板车落道后将其甩下后撞伤致死。
二、事故原因
1、王某违章扒乘平板车,平板车在运行中落道,将其甩下,撞伤后致死,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作业人员违章进入封闭大巷行走,劳动组织混乱,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够,作业人员组织纪律性不强,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规范个人操作行为,强化现场管理。本起事故暴露出个人违章行为仍然是安全管理的重点。
2、严格落实“封闭大巷”管理规定,严厉查处“扒、蹬、跳”等违章行为。
3、强化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人员素质,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四、事故点评
1、事发地段为“封闭大巷”。“封闭大巷”是集团公司为了避免作业人员在电机车运行线路内行走,造成危险划定的严禁人员行走区域。
2、当事人违反了井下作业时,“集体下井,集体收工上井”的规定,独自一人上井。
3、当事人违章扒乘在平板车上,将自己置身于危险当中,当车辆发生落道后,被甩下撞伤致死
4、现场劳动纪律管理不到位,给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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