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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甘井子区 “1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17日
2013年11月15日5时23分左右,大连顺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辽B06293号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空载)沿虹雨路自东向西行驶至与逸林街交叉路口处时与沿虹雨路自西向东行驶,在虹雨路与逸林街交叉路口处左转进入逸林街的辽B890B9号中顺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导致辽B890B9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载的16人中的7人死亡,8人受伤,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32万元。
接到事故报告后,大连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刘乐国,大连市政府副秘书长、安监局长杨吉奎及相关部门和甘井子区领导先后赶到事故现场,指导救援、了解情况。
事故发生后,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唐军、市长李万才做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善后,查明事故原因。
依据《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调查追究规定》,大连市成立了由市安监局任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建局、交通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调查组聘请了6名专家参与了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分析、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涉及单位、事故现场、驾驶人、肇事车辆、肇事车辆行驶轨迹、检验鉴定情况、事发路段建设、办理许可等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大连顺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事故车辆辽B06293挂靠单位,以下简称顺意公司),2005年4月29日在旅顺口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戚磊;住所: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东沟村;注册资本金:叁拾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9月14日;许可范围:普通货运(普通货物装卸),普通货运。
该公司名下实际无车辆,登记注册的393辆中、重型载货汽车,全部为个人出资购买挂靠经营车辆。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虹雨路与逸林街交叉路口处,该交叉路口呈十字交叉,路口四周设置人行横道,路口东西两侧设有限速60公里禁令标志,沥青路面,路面干燥,停止线、导向线、人行横道线等交通标线清晰,视线良好,有信号灯控制,发生事故时信号灯系统正常。该路口3年内未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虹雨路在此路口为东西走向,道路中央为隔离花坛(宽4米),路段设有限速60公里禁行令标志,东行方向(小型普通客车通行方向)为3排机动车道,道路平直,自南向北路宽分别为3.10米、3.10米、 3.50米,距离路口62.5米处到路口,中央隔离花坛变窄(宽0.7米),渠化一条左转弯机动车道,宽3.20米;虹雨路西行方向(重型自卸货车通行方向)3排机动车道,下坡路段,坡度顶端至路口约400米,距路口100余米坡度为3度,至路口逐渐平缓坡度为0.3至0.4度,由北向南路宽分别为3.40米、 3.10米、3.10米,距路口69.6米处至路口,中央隔离花坛变窄(0.7米),渠化一条左转弯机动车道,宽度3.10米。
逸林街在此处为南北走向6排机动车道,路中设有双黄线,北行方向3排机动车道,分别为3.20米,3.60米,3.30米,南行方向为3排机动车道,路宽分别为3.30米,3.20米,3.60米。
肇事车辆辽B06293重型自卸货车,发生事故后头东北尾西南停靠在路口西北侧非机动车道边沿,左前轮距逸林街西侧路边0.56米,左后轮距虹雨路北侧路边2.25米,路面留有车辆两侧轮胎拖压痕迹分别为27.30米、11.60米,制动起点至虹雨路中央硬隔离边缘4.90米。辽B890B9小型普通客车事故发生后头东尾西停在南行车道内,左前轮距离逸林街西侧路边4.35米,左后轮距离西侧路边2.15米。定位点为南村干3号电杆,接触点距定位点22.6米、距虹雨路西侧中央硬隔离7.8米、距离逸林街西侧路边6.65米。
(三)驾驶人情况
1.驾驶人张吉东,男,1985年12月13日出生,黑龙江省甘南县人,初次领证日期:2010年12月9日,准驾车型:A2。从业资格类别: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初次发证时间:2011年6月13日,目前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都在有效期内。该人驾车3年内违法记录共11次,均已接受处理。事发当天受车主黄敏雇用驾驶辽B06293号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
2.驾驶人余兴钊,男,1988年2月4日出生,重庆市奉节县人,初次领证日期:2013年6月26日,实习有效期自2013年6月26日始至2014年6月26日止,准驾车型:C1,驾车以来无违法记录。事发当天驾驶辽B890B9号中顺牌小型客车。
(四)肇事车辆情况
1.辽B06293号重型自卸货车为红岩牌CQ3253TMG384型,核定载重量:12500kg;所有人:顺意公司(实际所有人:黄敏)。该车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3月31日,已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终止日期2014年6月8日,未投保商业险。《道路运输证(待理证)》编号:辽交运管大字11201548号。该车目前实际所有人黄敏为该车第四任车主,2013年5月16日,黄敏从第三任车主张立冬手中购买该车,该车始终挂靠在顺意公司名下。2013年以来该车共有八次违章记录,目前有2次违章记录未处理。
2.辽B890B9号小型普通客车为中顺牌SZS6503B7型,核载人数9人(实际载人16人),为非营运车辆,现车辆所有人为余兴钊。该车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7月31日,已在天安保险有限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终止日期2014年 6月24日,未投保商业险。该车2007年7月3日注册登记,初次登记号为:辽BXY530,车主为仲恒,投入使用6年以来,先后办理过2次转移登记,2008年9月10日,第一任车主仲恒过户至第二任车主张慧龙,2012年10月29日第二任车主张慧龙过户至余兴钊,使用性质仍为非营运,车牌号码变更为辽B890B9。2013年以来该车共有1次违章记录,目前违章记录未处理。
(五)肇事车辆行驶轨迹情况
据辽B890B9号车乘车人证实,余兴钊于当日5时许,驾驶辽B890B9号中顺小型客车,到辛寨子市场、虹雨路国家电网接完工人(载乘16人),在送至万科蓝山工地行经事发路段时发生事故;
辽B06293号重型自卸货车(GPS失灵)当日4时左右从胜利路圣鑫工地送完石料在回张前路时途经事发路段时发生事故。
(六)检验鉴定情况
1.肇事驾驶人血液乙醇检测情况:经大连科华司法鉴定中心检测,肇事驾驶人张吉东、余兴钊血液乙醇含量均为0mg/100ml,排除酒后驾驶嫌疑。
2.车辆车速鉴定情况:经大连汽车司法鉴定所鉴定:
辽B06293重型自卸货车肇事前制动初速度为81-85km/h,属超速驾驶,碰撞时的速度为56-58km/h。
辽B890B9小型普通客车碰撞时的速度为27km/h。
3.车辆技术检验:经大连汽车司法鉴定所鉴定:辽B06293号重型自卸货车制动系统未见异常,转向臂肇事后撞断,转向系其他部分未见异常,在检验状态下,该车前部灯具肇事后撞毁已不能正常发光,检测其他电气线路齐全有效,开关控制有效。
辽B890B9小型普通客车制动系统未见异常,方向盘肇事后撞毁,转向系其他部分未见异常,在检测状态下,该车左转向灯灯具肇事后撞毁已不能正常发光,检测其电气线路齐全有效,开关控制有效。
4.肇事车辆行进路口动态鉴定情况:经辽学苑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
辽B890B9小型普通客车到停止线时其方向信号灯是黄灯,此时辽B06293重型自卸货车距停止线的距离为29.58米。
辽B06293重型自卸货车进入停止线时其方向信号灯是黄灯,此时辽B890B9小型普通客车驶过停止线12.94米,驶过人行横道3.04米。
辽B890B9小型普通客车与辽B06293重型自卸货车接触时整个路口信号灯的状态均为红灯。
(七)事发路段建设情况
根据大连市委、市政府加快甘井子区城市化进程,推进机场新区开发建设的要求,由甘井子区政府组织实施机场新区路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04年前后,甘井子区成立了由区政府领导为负责人,相关部门和街道领导为成员的大连市机场新区工程建设项目部,并确定由大连甘井子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作为机场新区路网的建设单位,全面负责机场新区路网建设的融资、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协调等工作(该公司目前已不承担建设职能)。
城投公司,2004年5月20日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宋庆生,住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1号,注册资本金:壹亿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接受委托方委托,进行资产管理。
事故路段立项名称机场新区南松路工程;设计名称机场新区2号环路道路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的名称虹雨路。
2004年11月3日,城投公司向甘井子区发展计划局上报了《大连机场新区南松路东段基础设施工程立项报告》;2004年11月10日,大连市甘井子区发展计划局下达了《关于大连机场新区南松路工程立项的批复》,“同意于机场新区东侧修建南松路,道路长2.35公里,宽40米。建设周期一年,资金自筹。”
2006年8月25日,城投公司与大连市政设施修建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大连机场新区二期市政道路工程(第二标段);工程内容:新建道路工程,总长2570.31米,道路、雨水、污水工程;开工日期:2006年8月26日;竣工日期:2006年11月26日。
根据城投公司的委托,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计院)于2005年1月出具了《机场新区2号环路道路工程》施工图;2006年10月,因2号环路张前路至12号路(K0+000--K0+347.619)之间未完成动迁,致使无法按原设计方案实施建设,根据城投公司要求,市政设计院为其出具了《设计补充变更单》和变更图,对2号环路张前路至12号路之间的设计线形进行了变更设计”,变更后的该路段宽度为22米,道路线形超过规划红线。
建成后投入使用的该路段宽度未达到变更设计要求,最窄处仅有10米,也未设置交通标志引导,存在安全隐患。
(八)许可办理情况
2005年4月28日,大连顺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大连市旅顺口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提出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并提交了相关资料和《拟购置运输车辆承诺书》,大连市旅顺口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办理许可的丛贵毅按照相关规定为大连顺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颁发了办理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用的使用期限为3个月的临时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3个月临时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时,丛贵毅在未对大连顺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落实拟投入车辆情况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即为大连顺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换发了正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时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公路运输管理所长长张世彬,分管所许可工作,该同志于2008后12月调入旅顺口区通动出租汽车公司任职,2012年12月离岗休息。
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10月包工头闫宗培(自然人)以打短工形式组织人员在甘井子区万科蓝山工地21号楼从事地下室模板支护工作,11月15日5时左右,闫宗培与临时雇佣的10名木工、力工,乘坐余兴钊驾驶的辽B890B9小型普通客车(余兴钊受雇于闫宗培,同时早晚为闫宗培接送临时雇佣人员,闫宗培每天付给余兴钊100元油钱)从甘井子区辛寨子广场出发,途经张前路国家电网处又接了5人后(此时车上有司乘人员16人,准备前往甘井子区政府附近再接2、3人),沿虹雨路自西向东行驶至与逸林街交叉路口处左转准备进入逸林街向北行驶时与张吉东驾驶的当天早上4时左右,从天元石矿往西岗区胜利路附近圣鑫施工工地送完石子,沿虹雨路自东向西行驶至虹雨路与逸林街交叉路口,准备返回前革的辽B06293重型自卸货车相撞,7人当场死亡,8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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