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2007年“4.2”武昌站职工轻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01日

事故概况:

2007年4月2日武昌站运转车间一班5404调车组在车辆段进行库内甩挂作业,作业计划23道+9、2道—1、23道+6,4月3日0:40分左右,作业至23道+6与23道原存停留车辆(4辆)连挂时,由于钩销未落槽,致使原存留车辆溜逸,3勾连结员杨磊(现年25岁)违反调车作业标准,徒手用道渣止轮防溜,导致右手中指受伤,送医院手术后,从中指中节以上截指,构成人身轻伤事故。

原因教训:

1、在武昌站“4.3”事故中连接员杨磊反复违章,在负责23道—6,与23道原存车(4辆)连挂时未按规定对原存车进行防溜的情况下就指挥车辆连挂,在存车车辆溜逸的情况下,又违反人身安全的规定,徒手使用道渣止轮,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班组长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互控责任不落实。在“4.3”事故中,调车长未认真督促调车组人员携带止轮木作业,同时在作业中未得到连接员存车防溜已采取的联控汇报的情况下,仅凭连接员的可以连挂的报告就指挥调机进行连挂作业,完全放弃作业中的安全监护和安全互控责任。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