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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灼烫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09日

一、事故概况
今年以来,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发生工亡事故两起,死亡2人。
1、2015年1月24日,公司所属第二炼铁厂2#高炉车间发生一起灼烫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经过如下:
2015年1月24日5时50分,第二炼铁厂2#高炉丁班第四次出铁完毕,炉前组长郑振龙上炮泥,封堵出铁口。6时06分左右,炉前休息室内的铁口工刘立辉、田志刚听到退炮铃声后,先后走出休息室,做第五次出铁前的准备工作。6时10分,田志刚站在炉前主沟北侧边缘用钢钎(长162cm,直径5cm,圆柱体空心钢管自制工具)清理沟边残留铁渣时,因用力过猛,身体随惯性前冲,不慎跌入炉前主沟铁水(温度约1500℃)内,造成田志刚死亡。
2、2015年10月11日,公司所属第一炼铁厂发生一起机车油箱爆炸着火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经过如下:
2015年10月11日下午13时40分左右,第一炼铁厂辅助车间9号机车司机么志喜将车开到车库西侧,告知机车维修工刘瑞义该车柴油箱靠近机械室一侧出现渗油点。刘瑞义在进行油箱漏点检查后,找来一直径6分胶管,将胶管一端插入机车排气烟筒,另一端通入油箱,指挥司机么志喜将机车启动实施废气置换,在14时左右,维修工刘瑞义进入机械室对油箱焊接作业,电焊火花引燃油箱内柴油蒸汽,导致油箱爆炸起火,造成刘瑞义死亡。
二、事故原因
1、逐级安全监管落实不到位,造成岗位应知应会和应急处置措施执行落实差,违章操作,冒险作业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
2、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人、机、物、环境、管理等方面的不安全因素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事故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违章作业的危险性认识不足,侥幸、偷懒、冒险作业思想 严重。
4、逐级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一岗双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面落地,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三、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2、认真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危险区域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加大对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力度。
  3、切实搞好职工的“三级教育”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具有对各类安全隐患和风险的判断识别能力,从本质上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4、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要针对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专门的整改,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警示标志的日常检查。
四、整改情况
1、每周组织召开公司级安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单位一周工作汇报,重点是各级人员的履职情况,同时全面加强现场监管,对职责履行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一律纳入单位月度考核。
2、按照年度培训计划不折不扣开展安全培训,特别对重点岗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考核,直到合格为止。今年5月份开始利用建成的安全知识题库,采用电脑无纸答题形式先后对班组长以上干部、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进行统一考核,取得较好促进作用。
3、对现场设备设施加强隐患排查和日常检查。一是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装置进行规范和强化,经常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二是举一反三在全公司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建构筑物、煤气设施、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可燃粉尘、传动转动装置等专项排查。特别对省、市组织的专项排查中所查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和制定专项防控措施、监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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