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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车间人身伤害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23日

2009年7月24日,建安公司对二回收车间硫胺岗位饱和器加酸管部分管线(∮57×3.5,约30cm长)进行更换,在焊接好第一道立管焊口后,操作工在用电焊切割水平加酸管时,酸残液瞬间喷出,致使其额头、脖子局部酸灼伤。
        设备交出安全措施没有落实,管线中酸液处理不彻底交出检修。
        1、硫胺岗位操作工没有对检修酸管进行清扫处理,但还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任务书”上盲目签字。
        2、个体防护不到位,没有按规定佩带防酸手套和头部护具等。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设备交出制度,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2、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3、吸取事故教训,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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